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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纪在心,行有所止——历史学系(珠海)党委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第一次集中学习

稿件来源:历史学系(珠海) 编辑:卢旖维 审核:孙耀斌 发布日期:2024-05-22 阅读量:

中大新闻网讯(通讯员李洪羽、陈颖)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5月10日上午,历史学系(珠海)党委在珠海校区集中学习最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历史学系(珠海)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参加。历史学系(珠海)党委副书记邱楚东领学。

集中学习会现场

邱楚东首先介绍了《条例》的修订背景,解读了《条例》新增或修改的重点条文,逐章逐条领学,并强调“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引导激励党员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促进执纪执法贯通”等五个方面内容。

在研讨交流环节中,历史学系(珠海)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结合工作实际,发表个人学习心得体会。全体成员一致表示,学习党纪非一日之功,要以这次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自觉学习党章党规,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新修订的《条例》指导党员要有反求诸己、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仔细丈量自身的所思所言所行,不断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做到自觉学纪、准确知纪、心中明纪、严格守纪,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和重托。

历史学系(珠海)书记张东蕙作总结发言。她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纪律不严,从严治党就无从谈起”,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纪律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我们要紧密团结在党中央周围,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时刻自重自省,严守纪法规矩,做到知行合一、学以致用。

接下来,历史学系(珠海)党委将继续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深化警示教育,强化学思践悟,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文稿终审:张东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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