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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2021年中外合作办学年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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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21年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工作的通知》(教外司办学〔2021〕478号)及《教育部学位中心关于2021年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21〕24号)要求,2021年中外合作办学评估工作已进入参评对象信息公示阶段,需在学校网站公示,接收社会监督。
  现将我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2021年度中外合作办学评估信息进行公示。
  中山大学中法核工程与技术学院:
  本次公示时间为7月31日至8月8日。
  特此公示。
 
 
 
中山大学
2021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