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公布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结果,中山大学位列名单之中。教育部在顶层设计、管理运行、转化能力、特色示范等方面对200多所申报高校进行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认定依托中山大学等22个中央所属高校的基地和25个地方高校的基地为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
去年5月,教育部印发了《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明确提出该认定是服务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打造一批体系健全、机制创新、市场导向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平台,以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提升。认定暂行办法中确定的基本条件是:科技创新基础好、成果转化需求强烈、高校成果转化工作特色鲜明、转化协同成效显著的地方和高校,服务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实施及重点产业发展贡献突出。
近年来,我校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作为科技工作战略之一纳入学校顶层设计,着力搭建完备的科技成果转化制度体系,形成多部门协同推进的机制,建立了“高质量成果育成”与“精准对接”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创新范式,涌现出了“红珠胶囊新药转化”和“石墨烯复合材料转让”等多个重大成果转化落地,取得了一系列丰硕成果和良好的社会效应。
我校将继续紧紧围绕国家和区域重大战略需求,以 “三个面向”为指导思想,进一步推动提升核心技术创新能力,完善成果转移转化管理体制,打造具有高校特色的市场化运营机制,将“中山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建设成为辐射粤港澳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桥头堡,实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及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创新驱动能力的同步跨越,有效支撑学校的双一流建设。
教育部科技司关于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结果公示链接:
http://www.moe.edu.cn/s78/A16/s8213/A16_sjhj/201902/t20190212_3691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