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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会·笔谈篇】立足新时代,培养更优秀的人——新时代法科人才培养的基本思路

稿件来源:法学院 作者:谢进杰 编辑:孙琛 发布日期:2021-06-16 阅读量:

       “不忘立德树人初心,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提出的殷切期望。2021年,正值“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我校春季工作会议以“人才培养”为主题,意义深远。中山大学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确立“德才兼备、领袖气质、家国情怀”的人才培养目标,强调“用最优秀的人培养更优秀的人”,要让学生“学在中大,追求卓越”。现立足大学人才培养基本规律,结合法学学科特点和实际,就新时代高质量法科人才培养的基本理念与基本方向进行阐述。

 

法科人才培养要注重政治性

       法科人才培养要深刻回答“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根本性问题,服务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良法善治的法治中国以及,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发展,法治建设将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如果法治人才培养质量上不去,法治领域不能输出优秀人才,全面依法治国就无法越做越好。

       因此,新时代法科人才培养要坚持德法兼修,要在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等方面下功夫,要不断坚定学生的“四个自信”,引导法科人才立志肩负起民族复兴的时代重任。

 

法科人才培养要注重实践性

       法学作为一门应用型学科,法科人才培养要回应法治实践的规律及推动国家治理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求。具体而言,法科人才培养理念要基于法律是一门艺术及一种实践理性,要基于促进理论与实践结合,要基于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要基于以良法善治和制度理性、社会正义为追求。与此对应的教学形式,就表现为法律诊所教育、法学实验教学、模拟法庭、法医鉴定、示范法院、教学实习、法学学科竞赛,以及带领学生参与立法、司法、执法等相关法律实践课题等。

       当今法科课堂面对一个很大挑战就是理论可能跟不上实践发展。如果教师对法律实践发展没有及时充分了解,在课堂传递给学生的知识、信息甚至理念可能远远滞后于实践,因此要推动理论与实践对话和结合。教师要积极与法官、检察官、监察官、警官、律师、立法工作者等法律实务人士交流学习,或者探索让法律实践融入课堂的教学方式,让学生洞察法官是怎么判断的、检察官是怎么裁量的、监察官是怎么决策的、警官是怎么行动的、律师是怎么思考的、立法者是怎么立法的、法律实践又是怎么发生和推演的,培养学生发现真实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并引导学生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

 

法科人才培养要注重系统性

       法科人才培养要回应法科学科体系化的特征及法治实践系统性的需求,只有经过系统学习,才能更好地胜任新时代法治的实践需求。首先是系统化的课程体系,法科学生要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理、法史、宪法、刑法、经济法、诉讼法等法学核心课程,以及法社会学、司法心理学、法医学、模拟法庭、司法文书等法学交叉学科与实践教学课程。

       其次是进阶式的培养过程,大学本科四年乃至研究生阶段应当是一个统筹规划、进阶推进的培养过程,每一年的培养都应是思路清晰、布局科学的。

       再次是多元化的培养方式,不仅要合理设计专业课与公共课、基础课与提升课、核心课与选修课,也要有效规划课前与课后、课内与课外;不仅要考量学科、专业、方向的合理布局,也要注重“五个融合”。

 

法科人才培养要注重跨越性

       法科人才培养要回应法治的复杂性及多元性的需求,顺应时代发展、科技革命、产业革命带来的新命题、新趋势,承担起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使命。

       因此,要探索在交叉、跨界处实现创新突破的可能性及可行路径,探索法学与其它人文社科学科、医学、人工智能科学等多学科交叉融合的人才培养路径。在课程体系上,开设金融法学、法医学、公共卫生法学、涉海洋法学、军事法学、法律心理学等课程,学科之间的交叉融通能更大化激发思想、激励创新。

 

法科人才培养要注重学术性

       法科要培养有思想、有创见,能引领理论发展、制度文明与社会进步的人才,法学课堂要宣扬法治之道,要注重培育法治思维、制度理性、正义观念和学术思想。

       因此,在培养方式上,不仅要通过学术沙龙、读书会、法学家大讲坛、学术研讨会、学术竞赛等为载体,以学术导师制和本科生加入科研团队等为机制,强化学生学术训练,营造良好学术氛围和学风。

       同时,要培育学生“三个一”习惯,即写好一篇毕业论文,写出一篇有问题意识的文章,身边总有一本正在读的学术著述。要为教师定“一个一”目标,即“哪怕只启发、影响、发现、栽培了一位学生”,哪怕只有一个思想、一个理念或者有某一个关于未来的概念进入一位学生的脑海,他未来都有可能成为该领域引领性的杰出人才。

 

法科人才培养要注重职业性

       法科人才培养要回应法律职业的实践需求和专业标准,塑造“法律人有法律人的独特品质”。为此,不仅要打造精细化分类的法科人才培养体系,致力于培养行业精英,而且要塑造法治职业荣誉感和法治职业共同体理念,培育学生的家国情怀、法治精神和领袖气质。

       因此,既要注重低年级阶段的大类培养,如大一进行博雅教育,全面学习法学、哲学、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等,建构多学科知识体系;又要注重高年级阶段的分类培养,如大四分出证券法、税法、专利法、家事法、网络法、传媒法等领域,建构精细化的知识体系,使精细化法科分类培养和多学科大类培养相得益彰。

       关于法科人才的职业培养,需要强调的是,法学院不仅要培养“法务人才”,更要培养真正能够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的人才,培养“立志做大事”的人才,培养法学家、政治家、思想家。

 

法科人才培养要注重世界性

       法科人才培养要积极回应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全球治理体系变革与现代文明发展,要研讨、探索、教授现代文明交融下法治中国的经验、智慧、话语、特色和优势,朝着提升全球治理体系变革中的中国话语与中国影响力的方向培养法科人才。为此,一方面要提升教与学的世界视野,强化国际学术交流合作及教学科研的世界视野,另一方面要探索境内外交流生、跨法系法科课程、国际组织实习、国际性学科竞赛等培养方式,探索适应“人类命运共同体”、“一带一路”、“一国两制”、“粤港澳大湾区”等理念、战略、布局的高端法治人才培养方式。

 

法科人才培养要注重时代性

       法科人才培养要积极回应新时代的新情境、新需求、新命题、新使命。尤其是,要回应时代变迁、社会变革、观念革新的需求,体现“不一样的年代,不一样的法科”;要回应迈向未来的创新发展命题,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培养新时代的法科人才。

       新时代法科意味着法科人才培养要烙上新时代法科人的独特精神品质。尤其是,要面向良法,回应规则生产、制度建设及其良法品格的需求;要面向善治,回应国家治理、社会治理及其善治品格的需求;要面向治理现代化,回应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及其新时代使命与独特品格的需求。

       新时代法科意味着法科人才培养要有新的担当和理念、模式、方法上的创新。尤其是,要面对美好生活,回应如何打造美好生活的制度空间与法治环境;要面对社会实践,回应如何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推动社会发展;要面对生态文明,回应如何建构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制度保障;要面对世界发展,回应如何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与全球治理体系变革;要面对当代治理,回应当代常态化、制度化、精准化、多元化、高效化治理的客观需求;要面对理论进步,回应如何推进制度文明、社会观念和学科理论的创新与进步。

 

       概言之,立足法学、法律和法治的基本特点及人才培养的基本规律,新时代高质量法科人才培养要体现政治性、实践性、系统性、跨越性、学术性、职业性、世界性和时代性。法科人才培养的探索及教学体系优化、教学模式改革,是一项需要统筹规划、精耕细作的事业。只有高度重视、认真对待人才培养这件事,致力于为国家社会输出更多更优秀的人才,才对得起历史,也不辜负未来。

       (作者:谢进杰,系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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