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新闻网广州8月9日电(记者赵现廷)深圳校区搬迁工作是学校年度工作的重中之重,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学校各部门正在共同努力、全力配合、稳步推进。今天新闻网推出深圳校区搬迁工作系列问答(五),旨在解答师生关切的相关问题。
五、设备资产和财务服务
Q1.搬迁中设备和家具类资产搬迁应注意哪些事项?
A1.搬迁前院系需启动单位内部盘点,清理资产实物,核实资产实物账,确保资产实物的固定资产标签完整清晰。如有缺漏,请提前与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联系。设备和家具类资产原则上都要搬迁,如果确有特殊情况不宜搬迁的,请按要求整理好资产清单,并与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联系。搬迁过程中需做好资产保护,确保实物无损和无丢失。完成搬迁后,保管人应及时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更新信息。(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Q2.深圳校区设备物资购置如何办理?
A2.按设备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进行办理。凡使用深圳市财政投入经费采购设备物资,预算单价或批量总价在20万以上的,在论证系统填报经费类别时须选择“中山大学·深圳”;预算单价或批量总价不足20万的设备采购,以及实验材料的进口采购,登录网上竞价系统后需选择“深圳经费用户端”进行采购;实验材料的国内采购,登录实验材料采购平台,在“中山大学·深圳”模块下登记采购信息。(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Q3.深圳校区师生如何办理财务报销手续?
A3.财务处在深圳校区设置财务服务点,为深圳校区师生提供优质的财务报销服务。以“中山大学·深圳”为申报主体获得立项资助,且经费限制在“中山大学·深圳”银行账户中使用的经费,报销时请登录中山大学财务信息门户“深圳网上报销”系统填制网报单,连同报销附件前往深圳校区核算科室投递网报单据办理报销手续。以“中山大学”为申报主体获得立项资助的经费以及学校预算安排的经费,可根据项目执行要求选择在广州校区、珠海校区、深圳校区的核算科室办理报销手续。(财务处)
Q4.深圳校区科研经费相关事项如何办理?
A4.深圳校区科研经费事务办理程序要求与各校区保持一致。科研项目立项、批量进账、经费查询等业务均可通过线上办理。对需使用财务处印信事项,可通过OA、邮件(cwckyk@mail.sysu.edu.cn)等线上审核,经审核确认后,经办人可到财务处经费科(中山楼)现场办理。(财务处)
Q5.深圳校区开票事项如何办理?
A5.学校已全面推行电子票据,鼓励优先开具电子票据。本着尽量服务师生的原则,财务处将在深圳校区属地设立开票点,科研经费、专项经费涉及的开具票据、预借票据,会议费发票的开具等事项均可直接在深圳校区开票点办理。(财务处)
Q6.深圳校区学校预算拨款相关业务如何办理?
A6.学校预算项目拨款流程一般由经费主管部门通过OA发起,预算管理处审批后,财务处完成财务项目编号设置及拨款的账务处理。项目立项拨款流程完成后,经费项目负责人可通过学校“财务信息门户”查询经费拨款到账情况。(财务处)
对于深圳校区搬迁工作如有疑问、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可登陆学校网上信访平台(http://dwxfbgs.sysu.edu.cn/basic/97),或发送电子邮件至cph@mail.sysu.edu.cn写信、查询回复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