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新闻网12月28日广州电(通讯员李蜜、姚金芳)近日,中山大学法学院在广州校区南校园召开学习贯彻《普通高等学校宪法学教学重点指南》专题研讨会。学院党委书记李明章、院长张亮、副院长谢进杰和陈毅坚出席,学院党委委员、各教工党支部书记、相关学科教师代表等十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谢进杰副院长主持。
学习贯彻《普通高等学校宪法学教学重点指南》专题研讨会现场(来源:法学院)
张亮院长首先带领大家学习《普通高等学校宪法学教学重点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内容并指出,无论是本科教学还是研究生教学,都应切实落实《指南》要求;法学学科作为一个有机体,不仅是宪法学课程,其他课程也与宪法学密切相关或涉及宪法学内容,有关任课教师均应充分领会《指南》的内涵,并将之运用于日常教学。张亮院长强调,宪法学教学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体现鲜明的时代特色和中国特色。在教学过程中,要立足我国宪法实践,坚定宪法自信、凸显中国特色、体现学科进展、注重分析借鉴,培养学生树立科学的宪法观。
随后,与会教师进行集体备课,并就如何理解和落实《指南》要求展开热烈讨论。与会教师一致认为,宪法是调整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根本法。宪法既规定了国体、政体等国家制度,也为具体部门法律制度奠定了基础。《指南》系统总结与反映了宪法制度实践、宪法学教学研究等方面的最新成果与要求,兼具政治性、学术性和实践性,覆盖完整的宪法学理论体系和宪法制度体系,既为高校宪法学教学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也为其他部门法学教学提供了重要指南。作为法学专任教师,应认真学习《指南》内容,更新与提升宪法学知识和理论水平,将《指南》精神融入课堂教学全过程。
“每一节法学课程都蕴含着对学生的思政教育”。作为法学专任教师,一是要始终坚持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与方法,让学生深刻领悟,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我国宪法,尤其是党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合理性;二是要始终坚持以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人才”为目标,让学生真正懂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责任与担当,是成为高素质法治人才的必备要素。
李明章书记表示,作为教学单位,立德树人是我们的根本任务,为国家培养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必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他要求全体教师提高站位、坚定信念,深入学习贯彻《指南》要求和精神,准确把握教学重点,把学生培养成为德法兼修、明法笃行,能够维护宪法权威和推动宪法实践的高素质法治人才。通过集体学习《指南》,各学科专业要进一步形成强大的育人向心力与合力,实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教育教学目标,培养优秀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文稿终审:李明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