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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干部作 《民法典》专题辅导

稿件来源:马克思主义学院 编辑:吴立坚 发布日期:2020-07-13 阅读量:

中大新闻网广州7月13日电(通讯员李童舟)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日前召开扩大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与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教研部教师一同开展集体学习、集体备课。会议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干部马吾叶·托列甫别尔干作《民法典的编纂历程及其中国特色、时代特征》线上专题辅导报告,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研部教师以线下集中收看方式开展学习研讨。会议由学院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郭予填主持。

马吾叶·托列甫别尔干作《民法典的编纂历程及其中国特色、时代特征》线上专题辅导报告 黎贞安摄

马吾叶介绍了民法典编纂的主要历程和重大意义,民法典的基本体例,以及民法典的中国特色与时代特征。她认为,民法典的编纂具有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大意义,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成果,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法治保障,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制度支撑。她强调,民法典编纂工作和具体内容体现中国特色,把握时代脉搏,为人类法治文明进步贡献中国智慧、提供中国方案。民法典明确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立法宗旨,并根据时代发展和现实需要进行了探索,在以下几个方面体现了中国特色与时代特征,如:特别法人制度解决了我国特有的一些组织的民事主体地位;“好人条款”有助于倡导培育见义勇为、乐于助人的良好社会风尚;对英雄烈士人格利益进行特别保护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加强对业主权利的保护以回应社会关切;落实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的要求;将人格权独立成编强化对人格权的保护;在婚姻家庭编、继承编强调弘扬优良家风、维护家庭稳定、传承传统美德;顺应时代发展要求对与互联网、生物技术、生态环境有关的民事问题作出创新规定等。 会上,学院党委理论中心组成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研部教师围绕民法典“绿色”原则适用范围、人格权的主体和客体问题、“好人条款”的执行问题、公证遗嘱的效力等问题,展开讨论和交流。

郭予填表示,学院各教研部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认真组织学习民法典内容,发挥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和思政课教学优势,在民法典普法宣传、理论研究阐释、思政课教育教学等方面发挥应有作用,以真学真懂带动师生心有所信、心存敬畏。

院长林进平强调,马克思主义学院要坚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的重要要求,主动加强民法典学习,加强思政课教学研究,推动民法典学习融入思政课教育教学的改革创新工作,切实提高新时代大学生的思想水平和法治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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