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第五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我校粤港澳发展研究院王禹教授被任命为第五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12月28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向第五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组成人员颁发任命书。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主持了颁发任命书仪式。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向王禹颁发任命书
王禹教授为中山大学引进人才,长期研究中国宪法和港澳基本法,目前担任中山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简称“澳门基本法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下设的工作委员会。澳门基本法委员会由10名委员组成,内地和澳门人士各5人,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任期5年。澳门基本法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主任沈春耀,副主任崔世昌、张勇,委员王禹、邓中华、李焕江、张荣顺、陈端洪、唐晓晴、黄显辉。其中,唐晓晴为我校1996级硕士经济法专业校友、李焕江为1994级本科法学专业校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