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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11人荣获2018年“南粤优秀教师”称号 1人荣获“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

稿件来源:人力资源管理处 作者:人力资源管理处 编辑:郝俊 发布日期:2018-09-11 阅读量:

近日,广东省庆祝2018年教师节暨优秀教师表彰大会在广州举行。会上,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总工会印发《关于表彰南粤优秀教师、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决定》,对今年获得“南粤优秀教师”称号和“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进行通报表彰。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胡雪莲教授、哲学系陈少明教授、中国语言文学系林岗教授、智能工程学院蔡铭教授、生命科学学院贺竹梅教授、化学学院李高仁教授、中山医学院汪雪兰副教授、附属第三医院周汉建主任医师、附属第一医院匡铭教授、附属第一医院赖佳明主任医师、公共卫生学院郝元涛教授共11人荣获“南粤优秀教师”称号,心理学系李桦教授共1人荣获“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

评选表彰南粤优秀教师、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旨在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关于开展南粤优秀教师(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暨特级教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粤教人函﹝2018﹞85号)精神,经各市、各单位推荐,省教育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评选,共授予1179名同志“南粤优秀教师”称号、130名同志“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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