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中共中山大学第十二届委员会2017年第4次全体委员会议在广州校区南校园举行,会议决定中国共产党中山大学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于2017年12月28日至29日在广州校区南校园召开。
全会讨论并通过了学校第十三次党代会的议程(草案):1.听取和审查中共中山大学第十二届委员会报告;2.审查中共中山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3.选举中共中山大学第十三届委员会;4.选举中共中山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拟提交学校第十三次党代会预备会议审议。
全会讨论并通过了学校第十二届党委报告和纪委报告,决定将这两份文件提请学校第十三次党代会审查。学校党委书记陈春声就第十二届党委报告作了说明,学校纪委副书记何晓钟就纪委报告作了说明。
全会表决通过了学校第十三届党委委员和新一届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并根据组织程序呈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全会强调,学校筹备召开第十三次党代会,正值全党全国人民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之际,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总结过去五年的工作和经验,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科学规划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积极推进学校综合改革和“双一流”建设,为早日实现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目标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