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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澳门基本法委员会调研组来我校调研

稿件来源: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作者: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编辑:卢旖维 发布日期:2017-07-20 阅读量:

7月11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澳门基本法委员会调研组在我校开展专题调研座谈。调研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港澳基本法委员会主任李飞同志带队,港澳基本法委研究室、教育部港澳台办和中国政法大学“内地与港澳法学教育联盟”秘书处成员组成。我校副校长肖海鹏,粤港澳发展研究院院长郑德涛以及法学院和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的相关负责人在我校梁銶琚堂第一会议室参与了本次调研座谈。

肖海鹏副校长致欢迎辞,对调研组莅临我校调研及指导工作表示热烈欢迎,并向调研组汇报了我校近年与港澳法学教育交流的基本概况以及下一步工作设想。粤港澳发展研究院郑德涛院长就如何推进内地与港澳法学交流提出了工作体会和建议。法学院张亮副院长补充了我校法学院与香港高校的合作交流情况。与会人员就如何办好“内地与港澳法学教育联盟”推进内地与港澳法学教育交流工作进行了深入的交流探讨。

李飞主任在听取汇报后对我校与港澳法学教育交流工作表示肯定,他指出,中山大学与港澳法学教育交流平台多,合作内容丰富,希望中山大学以后在原有的工作基础上,继续发挥地域和学科优势,深化与港澳的法学教育交流。

广东省司法厅和广东省教育厅的代表也参加了本次专题调研座谈会。在座谈调研前,我校党委书记陈春声与调研组就相关调研内容进行了交流。

据悉,“内地与港澳法学教育联盟”由中国政法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澳门大学共同发起,借助联盟平台,成员院校将共享法学高等教育先进的理念、成功的办学经验、优质的教育资源,促进三地法学教育领军高校间的交流与合作。2017年6月1日-2日,内地与港澳法学教育联盟成立大会暨 “沟通与共赢”内地与港澳法学教育联盟首届论坛在京召开,会议通过了《内地与港澳法学教育联盟章程》,宣布联盟正式成立,并产生了首届16家理事成员,我校是联盟的理事成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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