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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严三实】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党委召开“严以用权”第二次专题学习研讨会

稿件来源: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 作者:吉芳芳 编辑:金凤 发布日期:2015-12-01 阅读量:

11月23日下午,按照学校党委的要求和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党委“严以用权”专题学习的工作安排,学院领导干部及党委班子成员召开了“严以用权”第二次专题学习研讨,何艳玲教授解析了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何艳玲认为,随着时代发展和外部环境变化,原有条例不再合用于新形势、新问题、新挑战。同时,党建和治党的思路也有了新的内涵。为应对这些新挑战,制度化新思路,原条例的修订迫在眉睫。总体而言,新条例充分体现了十八大以来一系列反腐成果的制度化,并用更严格的规范约束党员,将打造一支有更高素养、更高标准的党员队伍,真正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新条例体现了党的先进性,是党的执政长期稳定性的坚实基石和支撑。在此意义上,新条例的修订回答的是当下治国理政的关键问题和关键环节。

何艳玲表示,与旧条例相比,新条例体现了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特点,调整了旧条例中与法律法规重复的条款,归类变得更加科学,规定变得更加细致。何艳玲认为,由于新条例规定更为严格和细致,其对党的有关组织尤其是基层党组织如何操作提出了更大挑战。条例硬约束、党员主体性、外部复杂性之间的张力,需要党组织成员有更敏锐的政治意识、更清晰的法律意识和更真切的问题意识,在真实场景中严谨判定、严格厘定各种问题边界,做到既认真贯彻条例宗旨又充分发挥党员自觉自律性。新条例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从严治党没有休止符,在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过程中,党员规范和标准将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与会人员纷纷表达了自学体会。学院党委书记梅成达表示,此次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解析,让我们对条例的认识更为深刻。新条例既严管干部,起到警示作用,也挽救干部,起到保护作用,有助于净化、纯化党员队伍,保持党的先进性。党委副书记陈征宇表示,逐条学习完新条例,体会到“慎独慎微”四字的分量。党员要按照条例规定严格要求自己,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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