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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地方研究院规范化管理工作培训研讨会议

稿件来源:科技发展研究院 作者:科技发展研究院 编辑:金凤 发布日期:2015-01-19 阅读量:

1月14日,我校在南校区粱球琚堂召开地方研究院规范化管理工作培训研讨会议,就地方研究院人事管理、研究生培养、国有资产管理、科研项目管理等问题进行讨论。

我校校长助理夏亮辉,人事处、科技发展研究院、财务与国资管理处、研究生院负责人,我校佛山研究院、深圳研究院、东莞研究院、惠州研究院、顺德中山大学太阳能研究院,广州开发区中山大学生物工业研究院、花都中山大学产业科技研究院、广州中大南沙科技创新产业园有限公司(南沙研究院)、广东顺德中山大学卡内基梅隆大学国际联合研究院共9个实体化运行的地方研究院负责人,以及相关业务部门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夏亮辉肯定了各地方研究院近年来取得的成绩,并表示,我校正在按照国家、教育部有关要求,积极部署、全面推进地方研究院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工作。夏亮辉希望,各地方研究院通过专题培训、业务交流等方式,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

人事处副处长陈华桂针对地方研究院人事管理工作提出了若干建议,强调了地方研究院在人员招聘及管理方面的要求。同时,陈华桂还对近期我校出台的有关地方研究院人事文件进行了解读,希望地方研究院通过专职科研人员、博士后工作站等有利条件,加强自身人才队伍建设。

研究生院副处长朱利斌介绍了我校专业硕士培养的基本情况和在地方研究院的实施情况,全面讲解了我校对地方研究院专业硕士(工程硕士)培养工作的实施要求、实施内容和管理规范化要求。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黄亮做了关于地方研究院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报告,介绍了地方研究院在国资管理方面应遵守的规定和制度,并对地方研究院产权登记、资产的购置、管理、使用和处置等情况进行了具体的讲解和案例分析。

科技发展研究院先进技术研究院院长周凡做了有关地方研究院科研项目管理和科研经费管理工作的报告,重点对《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文件进行了解读。周凡还通报了上一阶段各地方研究院“自查自纠”工作整改情况。

各与会人员就我校地方研究院的人事管理、工程硕士培养、国资管理、科研项目管理、科研经费使用等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学校各地方研究院表示,将按照国家和学校的要求,全面推进规范化管理工作,积极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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