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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牵头成立广东省地方立法研究高校联盟

稿件来源:法学院 作者:法学院 编辑:金凤 发布日期:2014-02-27 阅读量:

2月25日上午,在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广东省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的工作会议上,由我校牵头组建的广东省地方立法研究高校联盟(以下简称“联盟”)正式成立。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龙云,中山大学党委书记、联盟理事长郑德涛,联盟各高校相关负责人,省人大法委、内司委、办公厅,部分地级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出席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志恒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省地方立法高校联盟章程》、联盟理事和办公室成员名单。我校郑德涛书记任联盟理事长,并作为联盟理事长与省内九所高校代表签订入盟承诺协议。

我校党委书记、地方立法研究高校联盟理事长郑德涛(前排左一)与暨南大学立法基地代表刘文静教授(前排右一)签订入盟承诺协议书,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龙云(后排左三)、副主任肖志恒(后排中)等一行共同见证

郑德涛书记对省人大常委会给予联盟和基地工作的支持、关心和信任表示感谢,提出今年基地和联盟将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14年立法计划,着力推进事关民生、环境等方面的重要立法项目研究,继续全力以赴地为广东省的立法工作提供智力支持。郑书记表示,为加强学术交流,促进学术研究、人才培养与服务立法实践的紧密结合,联盟将研究实施“三个一”工程,即一年发布一次“中国地方立法研究年度报告”、一年举办一次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中国地方立法学术年会”,一年策划出版一本高质量的地方立法专著。

黄龙云主任做总结讲话。黄主任肯定了基地和联盟的工作,认为基地具有强大生命力,基地的工作适应当今社会对立法科学化、民主化的要求,已经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开局良好。他指出,基地和联盟的建设要重视“发挥三个优势、补齐两个短板”。基地和联盟要善于利用法学理论丰富、综合知识体系健全与专家学者广泛的优势,为广东立法服务;基地和联盟要补齐“研究省委决策”和“接地气”的短板,加强对省委重大决策的学习研究和理解把握,广泛联系实践、联系群众,直面问题,使基地和联盟立法工作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要相适应。会上,黄龙云主任还对基地和联盟2014年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2013年5月以来,为推进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发挥高等学校智库功能,加强和改进广东省地方立法工作,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与中山大学等九所高校合作共建广东省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为了加强各高校间的协作共享交流,依托各校的省地方立法基地,中山大学牵头成立了广东省地方立法研究高校联盟,以更好地服务于广东省的地方立法工作。联盟成员包括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州大学、广东海洋大学、韩山师范学院、韶关学院、嘉应学院。联盟的成立,将对发挥联盟高校在地方立法研究领域的学科优势和特色,建立健全参与地方立法活动的调研、评估、咨询机制,提升联盟高校解决重大立法问题的实践能力发挥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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