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一场法学界的国际性赛事在国际法之都荷兰海牙举行,它就是由国际刑事法院主办的2013年国际刑事法院审判竞赛国际决赛。中山大学代表队在激烈角逐中脱颖而出,凭借扎实的法律专业功底和出色的法庭辩论技巧,勇夺国际冠军。中大代表队由法学院2012级研究生王巍、2009级本科生郑志凡、郑丹妮、王志明组成。四位中大人以法理服人,以辩才取胜,一举战胜了中国政法大学和外交学院代表队,获得此次竞赛的冠军,展现了中大法律人的风采。其中王巍同学荣获此次国际决赛中唯一的个人奖项“最佳辩手奖”。
左起:陈毅坚老师、郑丹妮、郑志凡、王巍、王志明、巢志雄老师
最高赛事 一夺满贯
“国际刑事法院审判竞赛”(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 Trial Competition)是由国际刑事法院主办、与世界各地的法律组织或大学合作,使用法院的六种官方语言(阿拉伯语、汉语、英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举办的模拟法庭比赛。
国际刑事法院(ICC)成立于2002年,设在荷兰海牙,是国际社会建立的第一个常设性国际刑事司法机构,目前已有117个成员国,对某些严重的国际罪行具备一定的普遍管辖权。2012年,国际刑事法院主办了汉语区第一届具有规范体制的模拟审判竞赛,固定了严格的比赛规则和评分标准,是其举办的模拟竞赛中最高级别的比赛。由于国际刑事法院独特的国际地位,大赛得到其他国际组织支持,在法学界影响力较大。比赛必须进行国内赛和国际赛两个阶段的比拼,国内赛的前三支队伍进入国际赛。2013年4月13日至14日的国内预选赛中,经过书面材料筛选出的十五支参赛队伍包括复旦大学、南京大学、吉林大学和港澳地区学校代表队,以及曾参加过第一届国际决赛并分别取得冠亚季军的中国政法大学、外交学院与北京大学。经过激烈竞赛,中大代表队获得了优胜一等奖、最佳书状奖以及最佳检察官奖,庭辩得到全场最高分,赢得决赛参赛资格。
决赛在海牙国际刑事法院第一法庭进行。比赛的程序、规则与正式法庭基本一致。“从我们进入法庭,接受两回安检,禁止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我们就感觉到这是一场严格按照真实法庭的规则来进行的比赛,也感受到国际刑事法院对待这场比赛的严肃态度。”带队老师如是说。
2012年10月,国际刑事法院审判竞赛组委会向各大高校发布了参赛邀请。考虑到比赛的规模和国内国际影响,同时贯彻法学院长期以来注重实验教学和国际化办学的学生培养理念,法学院徐忠明院长、黄瑶副院长、丁利副院长等院领导经过讨论,决定正式报名参赛,并指派陈毅坚和巢志雄两位老师负责带队。中大法学院团队从正式报名、开始筹备,直至2013年5月份完成比赛,整个过程历时整整七个月。半年多的持久战里,在学院领导的全力支持和悉心指导下,中大参赛团队的每一位师生全心投入、充分准备,赛场上厚积薄发,获得国内赛一等奖及决赛国际冠军,展现了中大法律人深厚的专业知识、全面的实践技能、敏捷的临场应变和优秀的综合素质。
迎难而上 以法服人
第二届国际刑事法院审判竞赛,中山大学是第一次参加。如指导老师所说,国际法庭的规则无法单靠书面材料来掌握,必须亲自参加才清楚。中大队对于庭辩的规则并不十分熟悉,而两个对手则均参加过第一届比赛并获奖。
中大师生通过参与国内赛、旁听国际赛其他语言区比赛,以最快的速度熟知比赛规则程序,并从国内赛中学习对手长处,为我所用,克服了第一次参赛的种种劣势。另一方面,中大队员始终保持着尽力做最好的自己,不追求非夺冠不可的心态,这种成熟而稳健的心态反而成为了取胜的重要经验。
然而,有心态而无实力,取胜亦不可能。在前期准备过程中,中大团队做了大量的资料收集和研读。据带队老师介绍,与国内赛不同,国际刑事法院的主要成员国虽然以大陆法系国家为主,但国际法官却深受英美法系影响,比较注重遵循先例,以及对法学学术文献掌握的广度和深度。。因此前期的资料准备,他们花了大量精力研读案例和文献,研究庭审技巧。由于国际法虽是国外一大显学,国内却并不是非常受重视,在这方面的中文研究比较少。团队优秀的英文功底在准备阶段至关重要,最后他们用长达四五个月的时间,经过120多次修改和反复讨论,精心完成赛前提交国际刑事法院的书状。
中大代表队遇到的最大困难,不是缺乏经验或资料,而是在比赛中担任的角色。国际刑事法院的庭审与国内法院的刑事审判不同,考虑到被害人在国际刑事案件中的特殊地位,国际刑事法院赋予被害人独立参与诉讼的权利。因此,不同于国内竞赛只有控辩双方,在这场国际赛中,三支决赛队伍分别扮演三种角色——检察官、辩护律师和被害人律师代表。
带队老师指出,被害人律师代表是一个存在争议的模糊角色,在ICC中没有明确定位,甚至法官对其是否有必要参加颇有争议。被害人律师代表所代表的是在国际刑事案件中受害的个体,为他们争取应有的赔偿。争取赔偿的前提是论述被告构成的犯罪。当检察官的判断对被害人不利时,被害人律师与检察官的立场就会对立。因此被害人律师代表既不是站在被告人立场,也不一定等同于检察官立场,往往除了要与辩护方对抗,还要与检察官对抗,难以得到法官认同。
得知被安排担任被害人律师,中大师生迎难而上。参赛师生以平素对国际刑事法院被害人保护这一专题的研究(陈老师曾发表过相关论文)为基础,大量收集ICC的庭审视频,观看国外知名学者分析被害人地位的讲座,经过精心设计,制定比赛策略。团队决定以案例研究作为重点,用事实说话,以案例服人。通过一百多个国际案例的研讨,队员在比赛庭辩过程中精准地运用案例,打动了国际刑事法院的三位法官,得到最好的成绩,“法官对中大队的评价是对案例研究非常深入”,带队老师说。
但中大队最让国际法官印象深刻的,是他们对于“真相与和解委员会”问题的回答。队员王巍在庭辩中对该问题进行重点讨论,其阐述得到法官认同。在整场比赛三个多小时中,王巍只发言了七分钟,是全场参赛者发言最短的,却获得了唯一一个个人奖项“最佳辩手”。
这个奖项来得并不偶然。团队敏锐地发现了,“真相与和解委员会”是国际刑事法院这个国际组织最关注的问题。“真相与和解委员会”采用国内政治妥协的方法解决国际犯罪问题,甚至赦免犯罪人,违背国际刑事法院的宗旨,后者认为国内政治妥协是对被害者人权的不尊重。另一方面,原本属于国际刑事法院管辖范围的国际犯罪,被该委员会以国内政治妥协解决,实际上是对其管辖权的侵蚀。中大队经过充分研究与深入思考,认为国际刑事法院作为比赛的主办方,必定非常关注与这个问题有关的理论和前沿的研究成果,更关心中国这样一个大国对此问题的态度和看法。同时,这个问题在国际法学界也属于备受争议的热点问题。
抓住了整场比赛的关键问题就赢了一半。中大队专门对这个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并最终站在被害人的立场,运用最有力的案例,对问题进行了简洁而详尽的阐述,展现了深厚的法学功底,打动了法官。
精英团队 夺冠海牙
“好的人力资源是取得好成绩最基本的前提条件”,带队老师指出,一个精英的团队是取胜的关键,中大这支过五关斩六将的队伍,是学院通过公正、公开、严格的选拔遴选出的。王巍同学感到,在最初本院同学选拔的竞争中感受到的压力,甚至大于比赛。
参赛人员的选拔历时半个月时间。招募的规则、要求和形式,经过了法学院老师的反复讨论和仔细斟酌,具有丰富人员选拔和带队经验的徐忠明老师、黄瑶老师给予了很多具体建议和悉心指导。最终确定招募对象面向法学院全体本科生与研究生,报名的学生被要求在一个星期内提交一份正式的书状,针对的案例是此次国际刑事法院审判比赛将要面对的真实案例。书状撰写考察学生知识点的掌握、分析能力与写作能力。而后的几轮面试全面测试了报名同学的外语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表达能力以及对于比赛的态度。面试由负责本科教学工作的丁利老师、负责实验教学中心的郭天武老师、国际法教研室的张亮老师及两位带队老师进行考察。最终选拔出八位队员,其中四位正式队员、一位队长以及三位研究助理人员。
参加决赛的四名同学各自具有独特的优异条件。王巍本科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是中山大学2012级的研究生。在大学期间是辩论队队员,多次参加法律辩论赛,曾获得“理律杯”全国最佳辩手,是一个思维敏捷、口才突出,应变能力很强的学生,作为在决赛中发言的两位同学之一,他负责回应与反驳。在七分钟的时间里,他说服了大法官,同时有力回应了对手的争议,获得最佳辩手,提升了法官对中大代表队的印象,对于最后中大拿到冠军起到重要作用。
队伍中唯一女生09级的郑丹妮成绩优异,年级成绩排名第一,保送上海交通大学法学硕士。比赛中,她主要负责研究工作及书状写作。在参加庭辩前的准备中,郑丹妮凭借出色的外语能力、过硬的文献研读能力,和队友们一同梳理出一百多个案例中有用的材料。“一个案例可能就几十页甚至几百页,有用的就一两句话,工作量非常大。”她对资料研究得非常透彻、熟悉。郑丹妮在庭辩中担任研究员,比赛中用递纸条的方式在队友发言前做出关键词提示,提醒队友可以引用的案例。老师们夸奖郑丹妮是他们队的“学术数据库”。
郑志凡也是09级学生,保送中大法学硕士,是一位严谨细致并且沉着自信的学生,在国内赛中便已发挥出优异的能力,获得了最佳检察官奖,在决赛中负责陈述,做了三十分钟的精彩发言,真诚而不失理性,给法官留下深刻印象。同样是09级保研生的王志明,不仅成绩优秀,英文水平突出,很有文采,而且性格十分沉着稳重,曾交换到台湾地区学习,参加Jessup国际法模拟法庭比赛,经历丰富。
这个团队中的每一个人不仅个人能力突出,而且在比赛准备过程中认真专注,全力付出。由于比赛规定提交书状的截止日期是2013年2月25日,刚好是腊月十六,中大队的师生在学校一起工作到年廿九才回家,初七八就回到学校继续工作,期间通过网络通讯保持问题讨论和书状修改。
此次国际决赛中,中大代表队最迟获知决赛角色分配,准备时间最短,且扮演角色“被害人代表律师”难度最高,却取得了最好的成绩,与中大法律人扎实的知识技能与认真刻苦的态度分不开。
向心之力 育人之志
在采访中获奖的同学回忆起最印象深刻的事,不是比赛的激烈或获奖的喜悦,而是在团队感受到的快乐与正能量。
如王志明所说:“很少有一个机会,一群人在这么长的时间里,共同朝一个方向努力,集中精力去完成一件事情。”团队的向心力,是他感受最深、也是最吸引他的团队精神。队员们特别感谢黄瑶老师将她以前带队比赛获奖时使用过的文件包借给团队,见证了团队国内赛和国际赛披荆斩棘、勇获殊荣,成了团队的“幸运物”。郑志凡亦有感而发:“真的非常幸运能够加入这样一个团队。大家都有能力并且有热情投入到一件事中。”对他印象深刻的事情很多,其中之一是郑丹妮生日当天,伙伴们在紧张的文书准备工作间隙,在办公室买了麦当劳为她庆祝。一个人的生日,让所有人感受到团队的温暖。因志同道合而走到一起的十个人,感情也在并肩奋斗中渐渐加深。
这种团队的精神里,更有一种积极健康的竞争文化。准备过程中,八个队员中并不确定谁将上场比赛,上场人员的选拔始终是以队员表现为依据。这种既合作又竞争的关系,不仅没有带来队员间的不和,反而互相督促、相互学习,高低年级之间形成了“传帮带”的机制。
中大代表队的这种竞争文化,不仅在于团队内部,还在于指导老师在比赛中始终坚持许宁生校长倡导的“人心向学”的中大精神和以学生为本的育人之志。在决定上场人员与人数时,老师始终希望能让尽量多的队员亲自到赛场上感受比赛,而不以获奖为唯一目标。
在国内赛中,四位队员均上场参赛,王巍、郑志凡与王志明三位负责发言。王志明特别提到这件事,因普通话不太自信而担心影响国内赛成绩的他特别感谢老师和队友对他上场的支持。如果不上场,做再多的工作,也仍然不能有太深的体会。虽然王志明在发音上有一些小瑕疵,却不影响他在比赛中的重要作用。虽然国内赛中,中大为夺冠而奋斗,老师们依然首先以让学生真正受益为目标,希望抓住难得的机会,让每个人在场上感受和学习。比赛对于自身的提升、自我的展现,不是一个奖杯可以囊括的。因此,国际决赛的时候,当老师从各个方面获知最好只派一人上场,两个人上场对于比赛的获奖不利时,却依然坚持让郑志凡与王巍两人上场,分别负责陈述与反驳两个环节。
团队的向心力、队友间的默契、师生间的情谊,都是获奖以外更为宝贵的财富。
如法学院老师所说,法学是一门综合性的社会科学,一个优秀的法律人才,不仅要有广阔的知识面和深厚的专业知识,还要有国际视野和具体实践中的操作能力。而要培养这样有领袖气质的人才,在基本的教学之外,长期多样的社会实践必不可少。中大法学院在努力培养最全面优秀的学生时,一直以来都采用了实践型教学法,注重国际化办学。模拟竞赛就是实践型教学中一个重要的组成,也是锻炼学生与老师的重要平台。此次国际刑事法院模拟法庭竞赛的参加与夺冠,就是一个成功的教学典范。
国际决赛的成功,丰富了中大法学院的比赛经验、团队经验和教学经验,也使中大人更具国际视野和世界眼光。另一方面,“为学生争取每一个锻炼机会”的育人精神,具有向心力的团队精神,做最好的自己而不强调名次的心态,更是圆满落幕的国际刑事法院审判竞赛留给中大的一笔宝贵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