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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全国政协委员、中山大学党委书记陈春声建议: 尽快解决外籍人员 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问题

稿件来源:新快报2018-03-14第A12版 作者:罗韵 编辑:郝俊 发布日期:2018-03-14 阅读量:

近年,中国的高校进一步加大海外人才的招聘力度,吸引了大批中外优秀人才,但是他们没有办法进入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体系。全国政协委员、中山大学党委书记陈春声提出,应尽快解决事业单位外籍人员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问题。

新快报:您这次带来哪些建议?

陈春声:为了能更好地吸引和留住海外高层次人才,我建议将事业单位聘用的外国籍正式工作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需要招聘外国国籍人员的,须报省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招聘”,对此各地具体做法不一致,许多地方的引进人才无法纳入事业编制管理。而按目前政策,只有编制内人员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其他人员如需参加社会保险,只能按企业模式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及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事业单位外籍人员未能进入正常的养老保险体系,既不尽符合国际惯例,对人才引进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也不利于深化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和治理机制综合改革。

新快报:在这方面具体会遇到哪些问题?

陈春声:在现行政策背景下,第一,外籍人员能否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各地做法不一致。按照国家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政策要求,能否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要根据编制来确定,只有能够纳入事业编制管理者,才能认定为具有事业编制身份,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在有些地方明确外籍人员不能纳入事业编制备案的情况下,按照现行政策,外籍人员只能参加企业养老保险。

第二,按照现行政策,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在退休待遇核算方法上存在差异。目前在相当条件下,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总体水平要比企业养老保险待遇高出不少。

外籍人员如果在企业,首先遇到的问题是,到龄退休后,退休待遇可能会与中国籍相当层次的人才存在较大差异。

其次,由于超龄原因不能参保或者需要延缴。按照企业养老保险的关于参保人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才符合享受基本养老金条件的规定,年龄50岁至59岁的外籍人员,如果从现在开始参保缴费算起,至少一直要缴费到65岁后才能每月享受基本养老金。如果在其办理退休手续时达不到15年的缴费年限,则需要延缴至满15年才可以享受社会保险养老待遇。

原文链接:http://epaper.xkb.com.cn/view/1103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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