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今年五月一日“营改增”在全国的全面实施,作为这项重大工程得以推开的前提,国税局和地税局如何通过加强合作,在税收征管体制、税务信息共享机制、税收文化等多个领域是否可以做到无缝对接,为纳税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纳税服务,一直是社会各界人士高度关注的问题。
事实上,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的决议精神明确了两个税局之间必须开展合作来推动我国税收体制的改革进程。珠海高新区国地税联合办税的新举措,恰好反映了两个税局完全有能力和条件以国家全面推行“营改增”作为背景,为纳税人提供优质而高效的服务,并把相关的成功经验复制推广到其他城市和地区。今年4月初,李克强总理到国家税务总局考察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准备情况的时候,点名连线珠海市高新区联合办税服务厅,其实就是对珠海高新区国地税作为全省首个一体化联合办税所取得成效的高度肯定。
珠海高新区国地税联合办税的新举措,其成效从两个方面体现出来,一是对纳税人所带来的效益,二是对包括税务机关在内的政府部门所带来的效益。对于前者,该联合办税厅运行8个月以来,累计减少纳税人办税时间成本超过50%,平均每一名纳税人的办税总时长节省30分钟,同时还实现了24小时办税,给纳税人带来了便利和实惠。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国地税各自为政的情况还是比较突出的,两个税局之间并不联网,信息无法做到共享,如此一来,纳税人需要办理两个税务登记证,不少纳税人需要跑两个税务局的办税大厅才能完成缴纳税款的各项手续,而现在珠海高新区的两个税局推行一厅联办、一窗联办、一号联办、一微联办、一机联办、一线联办和一证联办,充分说明地税的办税事宜在国税也可以办理,反之,国税的办税事宜也可以由地税代劳。只要两个税局诚意合作,资源和信息共享,为纳税人提供高效快捷便利的服务是完全做得到的。
此举深层次的意义还在于,在当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还是比较大的情况下,通过提升税务机关的办事效率节省纳税企业的税收遵从成本,“变相”让中小企业的税收负担得以降低,这是当前我国推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项政策红利。
国地税得以高效率合作,还有助于重新构建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之间相互信任的关系,这是我国进一步深化税收体制改革的前提条件。事实上,无论是个人所得税征管体制改革,还是“营改增”的全面推开,都涉及到征纳双方对对方的信任程度。例如,西方不少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税务机关充分信任纳税企业和个人会依法纳税,而我国则采取以票管税的做法,至少反映了税务机关并不太信任纳税人会依法纳税,而有时纳税人也不太信任税务机关会依法征税。如此一来,要推动税制改革,例如个人所得税的家庭申报制就显得困难重重。而珠海高新区的税收征管新举措的价值在于税务机关首先向纳税人展现了善意和诚意,用实际行动既给纳税人节省了税收遵从成本,包括时间成本和精神成本,最终将会反映在企业的经济效益得以提升上,相当于给企业送来了温暖。
至于新举措对于税务机关带来的效益,笔者认为主要是政府的行政效能得以提升以及社会效益得到彰显:在互联网+和大数据得以广泛使用的背景下,国地税不仅仅可以互联互通,工商局、房管局、质监局、海关等部门也都可以通过电子政务的方式实现纳税企业和个人的信息共享,既让纳税人不用重复填写各种类似的表格,也节省了政府部门的行政成本,让更多的政府公务员避免了重复劳动,把更多的人力资源用在拓展新的公共服务以及提升现有公共服务的水平上。这会倒逼政府公务员不断提升自身的业务素质,以适应日趋复杂的企业环境以及满足越来越多元化的纳税人的需求。
在笔者看来,珠海高新区联合办税的经验是值得复制和推广的,但如何复制推广至其他城市和地区,还需要面对一些困难和挑战:一是两个税局的取态是否都同样积极。例如在“营改增”的背景下,国税局是主要推动部门,但如果一个地方的国税局很积极而地税局却漫不经心,结果将是事倍功半;二是相关的税收征管新举措可能意味着税务机关的行政资源和人力资源配置、征管机制等需要重新洗牌,两个税务局对相关的议题是否达成一致共识就影响到改革的推进,如果分歧较大,则对税收征管新政的推行产生一定的阻力;最后,国地税充分合作的前提是国家按部就班推动税制改革,相关税制改革的红利是否得以持续涌现是其中的关键。
(作者系中山大学自贸区综合研究院副院长,岭南学院财政税务系主任、教授)
原文链接:http://epaper.southcn.com/nfdaily/html/2016-04/14/content_753633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