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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专业空间允许艺术创新。”中大教授冯原认为 低俗作品不应出现在公共空间

稿件来源:新快报2015-06-07第A16版 作者:梁志钦 编辑:金凤 发布日期:2015-06-08 阅读量:

“公共艺术家应该有意识去设法寻找一个最符合社会的形式,或一个最具有公共性的观念,但涉及一些隐私或道德的题材就不应该出现在公共领域,但并不反对它们可以出现在艺术创新的领域里,例如美术馆。”

——中大教授冯原

对于近年公共空间中,恶俗雕塑的出现层出不穷的现象,中山大学教授冯原则认为,“我们不否认恶俗的公共艺术在中国大行其道。”但他认为,“如何在公共空间建立选择标准是一个难题。”

今天不要指望有一个共同审美性的存在

收藏周刊:我们的公共艺术有审美标准吗?

冯原:我们所说的艺术或者审美,其实是一个非常多元且多样化的现象,今天就不要指望有一个共同审美性的存在了。

从这个意义来说,我们最起码可以将它们区分成三种不同类型的空间:一个是个人性的私人空间;一个是被约定的展览空间,像美术馆空间或博物馆空间;第三个是公共空间,即社会城市里的公共领域。私人空间中呈放怎样的艺术作品,只要它不伤害或是不影响社会,那是他的事。对于美术馆空间来说,它作为一个约定空间,或者专业空间,它是允许艺术创新的,甚至某些很出位、很出格的作品。第三个就是公共空间,这个空间涉及的是全社会。在这个领域中所展示的号称艺术的东西应该需要被约定的,是有一定的标准的。

收藏周刊:那您觉得这个标准应该是怎样的?

冯原:问题就在这里,如何制定评判标准是一个难题。艺术作为一种表达形式,它难免具有创新性,我们也不能指望有哪一种艺术形式是可以获得所有人认可的。

所以在公共领域的艺术中出现的一个制度困境就是采取怎样一种具体的方式才能够正确地表达民意,才能成为一种选择标准。

《武松杀嫂》雕塑是出现的空间不对

收藏周刊:现在过多的公共空间的雕像是以性为题材,而有些作品被一些网友和市民觉得是低俗的,甚至是恶俗的。您认为是艺术家的创新还是借某些题材炒作?

冯原:确实,我们不否认恶俗的公共艺术大行其道,但相比于过去,这种泛滥的公共艺术在这几年里已经相对收敛了。另一方面,什么是创新的艺术,对于今天的公众社会来说,比过去也要有一个更宽容的态度。不过在这个条件下,我们可以看到,肯定还是会有恶俗的公共艺术出现。

收藏周刊:最近有个《武松杀嫂》的雕塑出现在商场里,引起广泛关注,您怎么评价?

冯原:这个《武松杀嫂》的雕塑就应该出现在美术馆空间里,而不应该出现在商场。我认为这不是底线的问题,就像电影分级制度一样,某些作品是不宜向少年人开放的。但这并不是说这个作品不是一个好作品,而是这个作品应该出现在它应该出现的空间里。

公共艺术家应该有意识去设法寻找一个最符合社会的形式,或一个最具有公共性的观念,但涉及一些隐私或道德的题材就不应该出现在公共领域,但并不反对它们可以出现在艺术创新的领域里,例如美术馆。

原文链接:http://www.ycwb.com/ePaper/xkb/html/2015-06/07/content_722634.htm?div=-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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