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的自然,几乎历来都是一种人化的自然,农学和水学的智慧,令这种人化自然的开发到极致,同时也营设了水乡的诗意栖居。古人在谋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创造着种种独特的环境文明。
在中国古代水土资源的开发中,以太湖流域为中心的江南农田水利的发展成就突出。太湖平原在早期地貌发育中,形成了四周高、中间低的地势特点,这一方面为太湖带来了西面山地的潺潺溪流,使太湖平原尽享水乡泽国之利;另一方面,由于东部沿江滨海微高地的阻隔,加上通海江河的浑潮倒灌,三角洲水网又常有排水不畅之虞,甚至酿成低乡苦涝、高乡苦旱的局面。千年的江南水利史,其中利弊值得深思。
推陈出新——理论与技术发展是长期趋势吗?
对太湖地貌进行详细的区分和讨论,始见于11世纪苏州昆山人郏亶的水利著述。他细致讨论了太湖流域的地貌特点以及古人治田的办法,倡导以治田为先,决水为后,并从整体上统筹水网体系,塑造高低兼治的水利格局。
从北宋直至明清,江南水利理论乃至工程技术在整体上没有超越宋代。由于北宋政府只采纳了治田先于治水的方针,水利工程趋于权宜行事,因此水利学家不断阐述高、低乡农田水利统筹发展的理论,鼓吹高低兼治的五代吴越国时期的水利“古制”。
范仲淹、郏氏父子等人的水利学说,不断被后世讨论和修订,产生了深刻影响,不同时期的水利学说对其有着不同的择取。这种理论“择取”,与其视之为太湖水利知识史的演进,不如将其视为不同时期水利开发重点的转移。考察江南水利史,就必须把不同时期的水利学说与农田水利开发格局的演进结合起来,重视政治、经济环境如何作用于地域开发进程,影响水环境变化,进而影响水利学说,否则就易陷入纯技术理论的论述怪圈,即认为宋代以后的农田水利是“连续倒退”的过程。考察地域水利格局的变迁,不能孤立看待历代水利学说所勾画的水利史序列,最终还是要回归到实际的社会进程中,全面考察江南地域开发在各历史阶段的空间表现形式。
纲举目张——源流与干支统筹是治水通则吗?
水性尚下,干支相通,理想之水利,自然是治本清源,纲举目张。然而,在具体流域的水道治理与州县行政中,前者的理想状况在于综合筹划、统一治理;后者的实际运作则在于封疆置吏、划土而治,并服务于不同时期的国家大政。两者之间的不合拍,常使水道的整体统筹受到多方掣肘。水利是地方水道治理的实质要旨,政区是地方行政权限的空间表达。水利归结于“利”,蓄水、排水、交通、税收各有其利;政区起始于“政”,政事、党社、层级、官阶常有所涉。
在宋以后的太湖流域开发中,水利与政区的关系变得更为复杂,因为越到后期的政区设置,其面对的既有政区网络也越密集。新政区的设立,旨在消灭经济开发和社会治理的内部边界,却同时在政区网络中生成更多的县界,这使得流域政治地理格局愈发复杂。在水利的统筹管理和维护问题上,宋元明时期的华北与江南地方常常面临着相同的困难,其中包括无法获得官帑资助的支河疏浚问题,以及跨境水道的治理权责问题。
15—16世纪,江南微高地棉花的种植和棉业市场的扩大,对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由于种棉对灌溉的需求下降,日常的河道疏浚越发难以维持。微高地出现了水网密度下降的趋势。面对水利新形势,高地州县则采取了“强干堰支”的策略,地方政府专浚干河,维护市镇通渠、民运要道,除此之外,不究水利。如此一来,大的干流尚有充足水流冲淤,其他弱势支河则多被双头作坝,实际上成为专门蓄水灌溉的河状湖体。在水环境变化和商业发展的新趋势下,州县既需要整合官方财力和民间劳力,统一治理各自辖境内的农田水利,又需要疏通商业交通所依赖的跨境水道。在万历年间赋役体制货币化的趋势下,部分州县还采取了贴银助浚的方式,灵活地解决了跨境水利协作难题。
在这种情势下,不少干、支河道,从原来的塘浦泾浜水网中分离出来,重新构造。许多学者研究江南市镇空间形态时,较多关注市镇的水道形态,譬如“十字河”、“丁字河”型等,这种市镇与水道空间特质的形成,很可能就是因为明中后期地方水利强干堰支的普遍趋势而导致的。
沧海桑田——水利与农功兼顾是历史主流吗?
“兴水利,而后有农功,有农功,而后裕国”,康熙朝在江南任官多年的慕天颜言简意赅地总结了水利的国计意义。宋代官府财赋至上、权宜治水的方针,以及地方围垦盈利的财富诉求,使得郏亶“治田”之策被拥护,而“治水”之务被旁置。到元代初年,开浦和围田的矛盾依然妨碍着官方的治水决心,许多富户苛责水利废弛,实则有意掩饰围田获利的事实。围田拓垦势不可挡,然而“逆土之性”的后果,使水旱暴发的风险加大。
大德年间,元廷正式兴修吴淞江水利,希望解决太湖东面低乡的泄水问题。元廷对江南水利的重视,与至元以后从江南到大都的海上漕运体制的确立和发展有关,而江南围田主佃关系的复杂化,则制约了治水的开展。官方指出,当时浙西官田多是贫难佃户种纳,开春之时,无田主借贷,无官方存恤,必定难以完成筑堤固田之任务。为维护官田的垦殖,官府对此类贫难佃户豁免里正、主首、催甲等职役杂差,保证在官府督责下贫户有力筑堤,以及在旱涝之时协力车水。另外,官府事实上又承认了富户占垦湖荡围田的既成产权状况,通过围田纳租固定征收,作为都水庸田使司募工治水的费用。官府需要同时应对赋税和治水事业,不得不依靠围田增税,还常劝谕占田的豪户出资治水,这便是地方官府难治围占的难言之隐,也或许是围田豪户必须承担一定“交易成本”的道理。13世纪末的官方水利经营,实质上成为了官府与富户之间的利益妥协。开浦和围田的矛盾并行,深刻地体现了宋元时期太湖以东地区水利开发的整体面相和社会机制。
从今日环境理性的角度来看,宋代以来的江南水利格局的演变也许是一个“不可持续发展”的过程。然而,从地域经济开发和社会发展的角度来看,水利分而不整的过程,又是地域经济开发的重要进程。尽管从官员到水利学家,乃至一般民众,都逐渐意识到水利失序的危害,但在实际的地域开发过程中,还是以钱粮收益为先,有利于以高低乡社会经济的整体发展为要。正如《太湖水利史稿》撰者所说,几千年来,太湖地区的围垦一直没有停止过,可以说,没有太湖地区的围田垦殖,就没有鱼米之乡的锦绣江南,太湖地区圩田多属高产区,对长三角的农业生产举足轻重。但围垦的发展,出现了阻塞水路的盲目围垦,以及过量占垦以致无法调蓄洪旱的水体,给水利和生态环境带来不良影响。
然而,我们也必须看到,在明中后期的赋税制度改革以及种植结构变化之后,高低乡经济开发达到一个较平稳的状态,太湖水利格局经历了15—16世纪的紊乱和失序,在17世纪初渐趋平衡。在清代江南纺织业蓬勃发展之际,人们也意识到河道污染的弊病,将水质维护提上日程。
江南的自然,几乎历来都是一种人化的自然,农学和水学的智慧,令这种人化自然的开发到极致,同时也营设了水乡的诗意栖居。古人在谋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在系统学说和工程技术无实质性进展的条件下,在聚落格局日益变迁、水网平衡不断被打破的情形下,创造着种种独特的环境文明。
(作者单位:中山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