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过几天,澳门将迎来回归15周年,这是国家的一件大事,对于珠澳合作乃至粤港澳合作而言也非常重要。站在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横琴2周年、横琴开发5周年、澳门回归15周年的三大节点,如何认识珠澳两地合作的成果和机遇,在当前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应该说,自回归以来,珠澳两地的合作尤其是经济合作取得了不少成果。笔者认为,两地的经济合作有两大特点:一是从民间合作到制度性、多元化的合作。澳门商人在珠海兴办全国第一家补偿贸易企业,成为珠澳经济合作的最早案例。随着1999年澳门回归祖国,尤其是2011年粤澳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珠澳合作已经扩展到经贸、交通、教育、医疗、文化、旅游、环保等领域,而且正在向纵深方向发展,进入新的阶段。
二是珠澳合作从过去侧重在民生事务和相关领域的合作上升到有规划、具有前瞻性的合作。过去珠海比较侧重社会民生事务,例如向澳门市民供水供电以及供给蔬菜、肉类等鲜活商品,保障澳门市民的日常生活,而现在则特别着眼于珠澳两地乃至珠江口西岸地区的长远发展而开展合作,例如,港珠澳大桥的兴建,就是包括珠澳在内的各方人士和政府部门基于珠三角西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与港澳长期繁荣稳定之间存在的重要关联而作出的重大决策;而澳门大学落户横琴新区,则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珠澳两地采取特殊的合作形式推动两地融合发展的另一重大举措。展望未来,随着国家正在构建的新型开放式战略格局的逐步形成以及广东自贸区的建设,珠澳两地的经济关系只会不断得到深化和提升。
笔者认为,在新形势下,珠澳经济合作必须有更宽广的视野,从而更加顺利步入新一轮合作的快车道。
首先,珠海正在建设珠江口西岸的区域金融中心,这离不开澳门的支持和配合。然而澳门本质上并非一个功能性的金融中心,如果珠海与澳门联手合作,将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一些外溢资源争取过来,可以使得珠澳共同打造作为粤西地区的区域金融中心。这里既有珠澳关系,也有珠港关系,更有港澳关系,如果珠港澳成为“铁三角”了,西岸地区金融中心的建立就有了牢固基础。
其次,横琴开发已上升为国家战略,并且是广东自贸园区的组成部分。参照上海自贸区的做法,国内的一些商业性法律暂时不在上海自贸区生效,因此珠海也可以争取一些商业性法律暂时不在横琴生效。但是,澳门以中小企业为主,这些企业落户横琴遇到的法律问题如何解决、适用哪些法律体系,值得进一步探讨。
再者,珠澳合作会面临大企业战略与中小企业战略的平衡。自2009年横琴新区开发以来,珠海就一直致力于吸引国内大型国企央企落户横琴,这是符合开发初期的实际情况的。然而,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以拉动内需以及内源型经济为核心的增长模式将成为包括珠海以及横琴在内的地方政府的必然选择,因此中小企业应该成为地方经济增长的主要载体,澳门恰恰以中小企业为主,珠澳深化经济合作的重点应该是如何把澳门中小企业在传统服务业和现代服务业上的优势与珠海的制造业以及内地的研发资源对接、整合起来,这成为摆在两地面前的一大课题。
另外,珠澳两地还需要思考在最具互补性的产业上开展合作。比如目前两地中医药产业的合作,澳门通过珠海引进内地的中医药研发专才到澳门定居、澳门的药厂利用珠海当地的工人以及土地厂房资源都属于正确的战略布局,但对于中医药现代化的路径和模式还需要进一步的深入研究,以期取得预期的效果。
最后,深化珠澳合作关系离不开周边城市包括江门、中山等的支持与配合,这是珠三角一体化背景下的要求。目前,无论是以GDP还是以人口总量计算,珠海都还没有成为珠三角九个地级市当中的经济大市,而澳门作为微型经济体,其经济也无法跟香港相提并论,但是珠澳在珠三角城市群当中的功能是其他城市难以取代的,因此珠澳经济合作的目的不一定求大,而是求巧,即巧妙利用香港、澳门乃至珠三角地区在珠三角城市群当中的“空档期”不失时机地发力,从而形成能够把各种经济、金融力量辐射到粤西地区的“二传手”,按此思路,珠海一方面要与澳门联手,另一方面也要最大限度争取周边城市的认同、支持与合作。
(作者系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政税务系主任、教授)
原文链接:http://epaper.southcn.com/nfdaily/html/2014-12/16/content_738034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