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点评
倪星:中山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选择在民生领域率先推进公共服务廉洁化,广州的决策正当其时,公共服务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支柱,也是老百姓反应最敏感的部分,对提升国家能力和老百姓的美誉度都十分重要。”作为廉洁广州建设的重要内容,广州市去年开始试点推进公共服务廉洁化工作,选取市水务局、市人社局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10个部门,正式启动了公共服务廉洁化工作。这是广州市在全国的一项创举,首开先河,既没有成熟的理论作指导,也没有现成的经验供借鉴,广州市不只是“摸着石头过河”,还注重顶层设计。通过深入调研,先后制定出台了《2013年度推进公共服务廉洁化实施意见》、《广州市2013年度公共服务廉洁化十个部门百件实事》等若干文件,把“公共服务廉洁化”从一个理论概念演变成了包括 “六大工作目标”、“八项规定动作”、“六项工作机制”、“百件民生实事”在内的框架体系,夯实了理论基础。
当前,推进公共服务廉洁化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就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的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公共服务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连接党、国家、社会和群众的重要媒介。相比起其他国家治理体系中的组成部分,公共服务是与老百姓关系最密切的,也是老百姓最为关注和敏感的。而廉洁化是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特征和重要保障。建议可以在评价各个部门公共服务廉洁化指标时,更高比例地参考市民的评分,因为市民的评判是最为直观的。
通过深入开展公共服务廉洁化工作,努力实现公共服务领域各项事务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可以有效推动政府职能向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转变,努力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这对于深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来说,必将起到积极的示范和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