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4年,广州商团同孙中山大元帅府对抗,终被平定,史称“商团事件”。一般著作多偏重从“革命与反革命”角度分析这次事件,本文打算从“商人团体同政府的关系”的角度,讨论一下事件的前因后果。
商界与革命政府的对抗
商团事件发生时,孙科适代表孙中山到奉天与张作霖联络。张作霖深为诧异地问:商团是一种什么组织,广东商民为何会有武装?现在肯定也有很多人会有张作霖的疑问。当时,有武装的商人团体或许不少,但像广州商团(成立时正式的名称是粤省商团)那样人众枪多、敢于公然以武力同政府和军队对抗的,恐怕是绝无仅有。1924年8月到10月的“商团事件”,使广州商团成为近代中国商人团体中知名度特别高的一个。当时共产党人极力主张对商团采取强硬手段,而后来镇压商团时由孙中山下令,蒋介石则指挥军队进攻。因此,1950年代以后海峡两岸的著作写到商团事变时,大多数都根据孙中山和革命政府方面的文电,把商团事件定性为一次反革命叛乱。
商团自己对事件的解释则完全不同。1924年冬,香港华字日报社印行了《广东扣械潮》一书,收录了大量原始文献。按商团方面文电的说法,他们完全是无辜的;政府准许商团购械于先,又扣留枪械于后;在关于还械的谈判中商团已经作了很大的让步,两次罢市都是政府出尔反尔造成的。他们把孙中山平定商团事变说成是专制政府迫害商民的暴行。但《广东扣械潮》收录的商团文电也反映出,商团确实要求孙中山下台,而且还付诸行动。如果我们承认当时孙中山的政府是革命的,那么,商团发动的无疑是一场反革命的事变。
为什么会发生广州商人反抗政府的事件?革命政府曾认为是英国、至少是港英政府背后策动的。但多位学者在深入研究后指出,英国政府虽然敌视孙中山的革命政权,但无论英国还是香港政府都没有策动或引诱商团同孙中山的政府对抗。控制北京政府的直系军阀一直关注事变的进展,也并非不想干预,但从现存的档案、文献看,直系军阀也没有唆使商团反抗广东革命政府,想要影响事变的进程也是鞭长莫及。其时很多人都相信商团与陈炯明有勾结,因为广州商界拥陈反孙者不少,但从陈军将领熊略事后的通电,以及日后一些知情人的忆述,我们可以知道,陈军曾想借罢市风潮之机进攻广州,商团也同陈军将领有联络,不过,双方并未取得一致意见,也没有作具体安排。迄今找不到陈炯明煽动商界的证据,而广州商人反孙也无须陈炯明煽动。
1950年代之后,大陆的有关研究著作通常会认为国民党内的右派、军阀主张同商团妥协,助长了商团的气焰。此说或有一定道理,但无论如何不是导致商人对抗的原因。商团在事件后的文电,同样把胡汉民、吴铁城、李福林等国民党右派、中派人物视作镇压的刽子手,认为上了出面调停的滇军将领范石生、廖行超的当。现在看来,国民党内部对处置商团的策略有分歧,但并没有高层人物公开或暗中站在商团一边。
革命政府强调事变是陈廉伯策动的。孙中山的《告广州商团书》说,陈“欲藉商团之力,以倾覆政府”,“以陈廉伯为广东督军,取消独立,投降北方”。但是,陈廉伯是否真有这样大的魄力?陈从来都是商人,从陈在事件前的经历,看不出他有什么政治理念,更没有显示出他有何种军事才能。商团军谈不上是一支军队,陈廉伯既没有军职经历,又不可能镇慑各方军队,在当时的中国,怎会异想天开要当督军?陈廉伯当然与这次事变有很大关系,但如果说,他和几个人就策动了事变,那实际上夸大了他的个人作用。要说陈廉伯蒙蔽了全体商团团员和整个广州商界,那也应该解释为什么他能做到这一点。当年政府为了平定商团叛乱,为了处理善后,自然要把打击面集中在陈廉伯等少数人身上,而把一般商团成员与广州商人说成是受胁迫的。但从孙中山给部属的函电看,他也知道是广州商界同政府对抗。
在整个事变进程中,无论是英国还是南北军阀,都没有给予商团任何实质性的援助。事件是商团这个商人团体,背后还有整个广州商界同革命政府的对抗。
商团地位举足轻重
近代中国,以广州为中心的珠江三角洲是工商业最发达的地区之一,广州商人有强大的经济实力,他们投资近代工矿交运企业,创办新式学堂、报刊,主持社会救济(善堂也被视为商人组织);七十二行、广州总商会、粤商自治会、粤商维持公安会、广州商团等广州商人团体积极参与地方事务以及政治活动,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广东又是戊戌维新、辛亥革命和大革命的策源地,新旧势力斗争激烈,广州商人团体的向背往往对政权更迭产生带有决定意义的影响。因此,无论是清朝官员,还是革命党人或者军阀,当他们在广东掌权时,都希望得到广州商人政治、财政等方面的支持。清末的两广总督,民国的都督、督军莅任之初,都会接见商人团体的代表;实行重要政策时(如维持纸币、开办清乡、筹集军饷),通常会召集商人团体的领袖征询意见。官员对商人越来越优容,商人团体的领袖在社会上的威望越来越高,对地方政治的影响越来越大,也越来越敢于同政府抗争。
民国成立后十余年,历届广东政府对北京的中央政府来说是公开或实际上独立的。这些政府统治的合法性面临挑战,对基层缺乏有效的控制,省内随时都有敌对力量,财政困难;这样,他们更要争取广州商人团体的支持。但是,无论哪个广东政府,只要有求于商人,在制定经济政策、维护社会安定、保障商人权益等方面都没有什么作为,更没有为商界创造发展的机会。所以,尽管广东的统治者都很重视广州的商人和商人团体,但商人对民国以来历届广东政府都不满意,也知道远在北京的中央政府不会也不可能保护他们。无论对北京或是广东的政府,广州商人都既不拥护,也不惧怕。他们认定只有加强自身的力量,包括武装力量,才可以在乱世中维护商界的利益。广州总商会、七十二行、粤商维持公安会、广州商团以及主要由商人控制的善堂往往联合行动,造成很大声势。当广州商人认为某项政策严重损害商界利益时,有时还采取罢市等方式抗议,而政府通常也会很快妥协。像广州商人团体那样在地方政治发挥如此大的影响,以及为维护自身利益敢于对政府持如此强硬态度的,在国内其他城市很少见。
商团使商界态度强硬
民国以后,广州商界敢于对政府态度更强硬,很大程度还因为有商团的存在。
“粤东盗匪,甲于天下”,可说是近代广东社会、尤其是商界的共同看法。广东的商业以顺德、南海的丝业为命脉,而这些最富庶的珠江三角洲县份,却是盗匪活动最为猖獗的地区,省城广州的治安状况也很差。清末,保皇、革命两派都视广东的盗匪为可以利用的力量,于是就生出更多的盗匪。民初十多年,统治广东的各个政权都不能对全省、尤其是乡村地区建立有效的统治,在争夺广东的过程中各种政治力量又一再利用盗匪,这就使盗匪问题较之清朝时更为严重。在战乱中,军队的行径往往与盗匪无异,“客军”更甚。无论是兵是匪,抢掠的对象首先是商人。政府在防范和清除盗匪方面成效甚微,对扰民害商的军警也无力约束。即使是广州商界的上层人士,也会成为兵匪暴行的受害者。较之国内其他大城市,广州商人对动乱的感受和恐惧更为深刻,对政府在维护社会治安的表现更为失望与不满。从清末开始,广东社会各界逐渐形成一种共识,即“官之卫民,不如民之自卫”。无论在城市还是乡村,民间都组织了各式自卫武装。
清末,粤商自治会曾向谘议局提出奖励商团民团议案,要求在广州及珠江三角洲商务繁盛的城镇“由商民禀请一律成立商团公所”。但清朝官吏担心无力控制这些民间武力,没有批准。武昌起义爆发后,广州商人团体对促成广州和平独立起了很大作用。然而,共和制度的建立并没有带来社会安定,为了应付这种局面,广州商人组织了粤商维持公安会,在粤商维持公安会的主持下,组建了广州商团(粤省商团)。
在1911年冬筹建粤商维持公安会时,岑伯著、陈廉伯等人认为,商人为保卫自身权益应有自卫实力,办商团是为了一旦政治变动,商人也可自卫;但不要卷入政争漩涡。可见,在商团创办之初,商界头面人物已经考虑把它作为维护商人政治、经济利益的力量。1912年1月,广州商团已经成军并会操,丝业商人岑伯著任团长。1913年8月,广东反袁“二次革命”失败。包括商团在内的广州商人团体,对袁世凯怀有希望,欢迎袁所任命的新都督龙济光。但龙济光并没有给广州商人带来安定。济军入城之初,用武力解决已经投降的粤军,使商场受损不少。济军还经常对商民滋扰抢掠,警察不敢干预。商团穿起制服荷枪出巡,遇济军入民家“搜查”,则实行监视,“抓人不问,搬东西制止”,使济军不得不稍有忌惮。一般商民认为商团确能收自卫之效,参加者日多。
局势混乱,商团坐大
商团首任团长岑伯著去世后,以后团长一度由成药业的黄鹭塘接任。1919年3月,陈廉伯被选为商团团长,广州商团开始了一个大发展的时期。
陈廉伯(1884-1945),广东南海简村人,出生于一个丝业世家,早年在香港读书,后在丝庄任过司理。民国初年,他是以汇丰银行买办的身份参加粤商维持公安会的,这时,他曾列名同盟会籍。在出任商团团长之前,陈廉伯已经是广州商界的闻人,不仅财力雄厚,而且通过参与各种慈善活动取得很高的社会声望。1921年初,他又被选为广州总商会会长。政界名流经常与陈交游,陈既控制了商场,又笼络了官场,于是声名益显。陈廉伯出任团长时,宣布商团的四大宗旨:“一、实力保卫地方;二、认定本团为独立性质,无论如何不为政潮所左右;三、联络团军,亲爱感意;四、力谋扩张及进步。”为了“寓兵于商”,陈廉伯组织了商团模范队,加强操练与实弹射击,在训练中包括“操练巷战,以充实力”,“兼习技击”,此时,商团人数迅速由几百人增至近两千人。
1922年陈炯明叛变期间,商团昼夜武装巡逻西关商业繁盛之地,还举行武装大游行以显示实力、安定人心。商团在事变中维持治安得力,因此团务更为发达,以西瓜园(今人民南路)商团公所为临时大本营,由大本营统一指挥全市商团行动。
由于财政困难与政府管理效能低下,广东的政府没有完成本应由自己承担的职责,除了维护社会治安外,还有社会救济也不得不有赖于商人团体。商团曾自称:“十数年来,粤垣政局迭变,商场未大受蹂躏,皆商团自卫之力;居恒御盗制暴,军警有不能为力者,独商团毅然任之”;“平时则分班教练,作育人才;有事则协力布防,保卫闾里。遇有水旱偏灾,无不分途散赈”。商团自身的评价,自有过头之处,但商团在维持地方治安和社会救济两个方面确实都发挥了作用,获得颇佳的声誉。
广州商人是有行业组织和依靠行业组织进行活动的团体,而同一街区的商人又可以协调街坊的行动,这样,商团就依靠广州商人行业与街区的网络,在全城商人中建立了坚实的基础,被商人看作代表自己利益的武力。
地方的民间武装组织流品颇杂,常有兵痞盗匪混迹其间。但广州商团成员都是商店、厂家的老板或少老板,或者是中高级店员。
广州商团在初期的规模与苏州的商团差不多,远不如上海商团。入民国后,广东动荡的局势给了它发展壮大的机遇,每逢广东发生严重动乱,商团就会获得一度之发展,终于成为全国规模最大、装备最精良的商团,而商团的首领陈廉伯成为广州最有影响力的商界领袖。1919年夏天,广东各界因不满桂系军阀的统治,提出“粤人治粤”的口号。7月,广州商人举行罢市,向军政府提出“出师讨贼”及要求以广东人伍廷芳兼任省长,因为伍不愿就省长职,于是各方又提出其他人选,“有拟举陈廉伯者”。这次罢市,是广州商人为政治目的、以罢市为手段向政府的施展一次示威。陈廉伯虽然没有接受推举,但他在广东社会的声望和地位因之进一步提高,这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是广州商团团长。
广州商团拥有大量武器,也与晚清以来广东社会动乱这个背景有关。商团称,民国以后,“粤省商团枪支名册,向未造报于官厅,故枪照均由本团签发”。1924年初,广州商团以“本团为自卫机关,为全省商人之组织”,“属地方维持公安之机关”,要求团枪不按私有枪械论,免交查验费,得到批准。引发“商团事件”的从国外购买的大宗军火,也曾得到军政部的批准。后来枪支运到,政府扣留的理由也只是领到护照后四天枪械即运到,而且数目不符,担心其中有阴谋,并没有否定商团购买武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而且曾表示查明没有阴谋之后将会发还。
许崇智在一个布告中说说过,“粤省商团,比年以来,极形发达,枪支之多,不但为他省所无,即各国亦所罕有”。在民国时期“有枪则有发言权”的政治文化背景下,商团的首领人物未免产生了虚骄之气,而广州商人也因而以为凭借自己的经济实力和商团的武力,可以同政府、军队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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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邱捷,历史学者,中山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