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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医保“涨价”理由真的充分吗?

稿件来源:新快报2013-08-21第A02版 作者:林江 编辑:金凤 发布日期:2013-08-21 阅读量:

广州日前审议通过了医保涨价新规,调整对象涉及未成年人及学生、非从业居民以及老年居民,居民缴费标准最高涨60%,政府资助标准也同步上涨。

公众应该没忘记,一年之前广州就提出提高医保缴费标准,由于舆论反弹而不了了之。时隔一年之后,再度推出缴费标准涨幅较小的医保新政,虽然舆论质疑依旧强烈,但不到一月就迅速获得通过。而在前不久,广州还通过了延长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的规定。自此,广州关于调整医保缴费的布局基本完成。

虽然延长医保缴费年限、提高医保缴费标准在争议声中都获得通过,但在此之际,仍有必要检视官方给出的调整理由。

按照有关部门说法,调整医保个人缴费政策主要是基于以下几点:一是从效率角度考虑,若不进行调整,医保基金缺口会扩大;二是从公平角度考虑,不管是老人还是学生,都需要增加医保缴费,政府也会相应增加财政投入。

表面上看,上述原则似乎是很有道理的。然而,我们不禁要问,相关的政策调整是否有充分的依据予以支持?例如,为什么医保缴费年限要延长至15年?而不是12年或13年,也不是20年?医保有缺口不是今天的事,为什么去年民意反应强烈,今年又提出来了,公众质疑仍然有效,为何在没有新的依据支持下还是获得通过?

官方还解释说,居民医保的缴费政策应该因应社会环境、人口结构的变迁而变化,听上去是很有道理的,可是变化可以是渐进的,也可以是激进的,按照极端情况来看,如果我们预计医疗费用是每年快速增长的,与其每过一段时间就要调整一次缴费负担比例和年限,倒不如一步到位,让医保基金积累足够多的供款。

市民并非一边倒反对医保调整,但是反对的是未经充分的咨询就上马的政策调整。大众医保负担率增加了,市民关心的是,其增加的供款的额度里,有多少比例是用于应对医疗费用的不断增长,有多少比例是用于增加医保制度下市民的受保障程度?如果没有确切的说明,有关部门难以说服市民大众调整是否有必要。

再者,财政将增加对三类弱势人群共计220万居民对医保缴费的资助力度,另外,目前医保缺口将全部由财政补贴。我对此说法也有保留:首先,对弱势群体加大财政支出本身是无可置疑的,可是非从业人员和老年居民当中也有富裕人士,他们是否也有资格享受资助呢?还有,财政增加对合资格人士的医保资助是以什么形式进行的呢?是按照划一的资助,还是按照财务收入状况按比例进行资助?进一步的问题是,目前还是合资格接受资助的,在何等情况下资助会减少甚至取消,即是否设立所谓财政资助的“日落条款”?

至于财政要为医保缺口兜底,我们迄今为止没有看到对于为何产生缺口具有权威性有说服力的解释,如果医保缺口仅仅是因为医疗费用增加而导致的,那么在尚未实现全民医保的前提下,用财政替医保基金缺口兜底就显得不是那么理直气壮!当然,有人会争辩说,财政愿意给医保基金的缺口兜底应该不会有人提出反对,但是持这种观点的人忽略了一点,那就是把财政资金当作“唐僧肉”,谁都想吃上一口,表面上去很公平,可是却违背了财政资金的效率性原则,我们要三思!

(作者系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政税务系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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