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法学界的国际性赛事日前在国际法之都荷兰海牙开战,它是由国际刑事法院主办的2013年国际刑事法院审判竞赛国际决赛(以下简称“决赛”)。来自中山大学2012级研究生王巍、2009级本科生郑志凡、郑丹妮、王志明代表校方参赛,在激烈角逐中从15支参赛队伍中脱颖而出,夺得冠军。
据悉,2012年,国际刑事法院主办了汉语区第一届具有规范体制的模拟审判竞赛,是其举办的模拟竞赛中级别最高的比赛。此次决赛中,中大代表队最迟获知决赛角色分配,准备时间最短,且扮演角色“被害人代表律师”难度最高,却取得了最好的成绩。
是什么让中大代表队力克群雄、一举夺魁?
身陷逆境绝不服软
决赛的地点设在海牙国际刑事法院第一法庭,比赛的程序、规则与正式法庭基本一致。
国际刑事法院审判竞赛今年举办到第二届,但中大代表队是第一回参加。指导老师巢志雄告诉《中国科学报》记者,国际法庭的规则无法单靠书面材料来掌握,必须亲自参加才清楚。中大代表队对于庭辩的规则并不十分熟悉,而两个对手中国政法大学、外交学院则均参加过第一届比赛并获奖。
然而,中大代表队遇到的最大困难,并不是缺乏经验或资料,而是在比赛中担任的角色——被害人律师代表。
指导老师陈毅坚解释,不同于国内竞赛只有控辩双方,在竞赛中,三支队伍分别扮演三种角色——检察官、辩护律师和被害人律师代表。“被害人律师代表是一个存在争议的模糊角色。他既不是站在被告人立场,也不一定等同于检察官立场,往往除了要与辩护方对抗,还要与检察官对抗,因此较难得到法官认同。”
双重不利因素,一度让中大代表队队员心里打鼓,但他们并没有因此退缩。
巧做功课赢得赞誉
被安排担任被害人律师,在别人看来是块“烫手山芋”,但对于中大代表队或多或少还是一件幸事。巧合的是,陈毅坚曾经发表过关于国际刑事法院被害人保护的论文,中大代表队以此为基础,大量收集并研究ICC的庭审视频、相关讲座,精心制定比赛策略。
事实上,不只是被害人保护的相关论文不多,作为国外一大显学的国际法在国内并没有非常受重视,在这方面的中文研究比较少。团队优秀的英文功底在准备阶段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经过120多次修改和反复讨论,他们精心完成了赛前提交国际刑事法院的书状。
在这个过程中,团队注意到了问题的关键——国际刑事法院审判比赛较注重对已决案例的援引,以及对学术文献掌握的广度和深度。“与国内赛不同,国际刑事法院的主要成员国虽以大陆法系国家为主,但国际法官却深受英美法系影响,较注重遵循先例。”陈毅坚说。
最后团队决定以案例研究作为重点,用事实说话,以案例服人。通过100多个国际案例的研讨,决赛庭辩过程中队员们精准地运用案例,打动了国际刑事法院的三位法官。
发言最短,捧回最佳
但是,最令国际法官印象深刻的,不是案例研究的深入,而是队员们对于“真相与和解委员会”问题的回答。
王巍在庭辩中针对“真相与和解委员会”问题进行了重点讨论,其阐述得到了法官们一致认同。在3个多小时的比赛当中,王巍总共发言7分钟,是发言最短的参赛者,却获得了全场唯一的个人奖项“最佳辩手”。
事实上,“最佳辩手”这一奖项并非偶然得到的。在讨论过程中,团队敏锐地发现“真相与和解委员会”是国际刑事法院最关注的问题。
据介绍,“真相与和解委员会”采用国内政治妥协的方法解决国际犯罪问题,甚至赦免犯罪人。一方面,它违背国际刑事法院的宗旨,国际刑事法院认为国内政治妥协是对被害者人权的不尊重;另一方面,原本属于国际刑事法院管辖范围的国际犯罪,被该委员会以国内政治妥协解决,实际上是对其管辖权的侵蚀。
经过深入思考,中大代表队认为国际刑事法院作为比赛主办方,必定非常关注与这个问题有关的理论和前沿的研究成果;不仅如此,他们也会关心这个在国际法学界中备受争议的问题,像中国这样一个大国的态度和看法。
抓住了整场比赛的关键问题就赢了一半。中大代表队最终站在被害人的立场,运用案例成功地打动了法官,取得了最好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