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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经济促进政策还应有成效评价机制

稿件来源:南方日报2013-04-11第ZC02版 作者:林江 编辑:金凤 发布日期:2013-04-11 阅读量:

最近一段时间,珠海密集推出了一系列扶持产业升级和发展的政策措施,政策的频繁程度堪称前所未有,从产业发展规划的顶层设计,到珠海各功能区域和产业分工的规划,再到如何有效吸引人、财、物聚集珠海,目标非常明确,就是要营造崇商重企的营商环境,提升经济的内生动力。值得一提的是,这次珠海的产业扶持政策重点放在了民营企业上,注重民间投资的发展,譬如提出了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现代产业领域,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珠海国企的改制重组等(详见4月8日《珠海观察》)。

珠海这一系列政策措施的方向非常正确,如果能够顺利推行,将有助于珠海成为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拥抱在国家新型城镇化战略下所衍生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机会。当然,相关政策措施的出台是珠海产业发展实现华丽转身的必要条件但并非充分条件,珠海的企业、家庭和普通市民以及珠海周边城市的企业和投资人如何评价、解读这些政策措施从而采取相应的行动,其中的意义不言而喻。

事实上,以笔者个人多年对珠三角城市的观察,地方政府不乏政策措施出台,但政策措施是否有针对性、是否符合地方社会经济的实际情况,则另当别论。一般而言,地方政府出台政策措施的动机,一是回应上级政府和领导的要求,二是考虑地方政府的政绩。对于前者,某一层级的地方政府只要参照一下上级政府的文件精神,结合兄弟地市政府相关文件的内容和条款,改头换面就可以变成本市的政策措施,我们自然质疑此类政策措施的成效,因为这类政策措施的本质在于应付上级领导的检查,而并非从本地的实际情况出发;至于后者,地方政府完全可以从政绩的角度出发,即那些有助于GDP快速增长的“短、平、快”项目上马的政策措施会优先出台,而对于一个地方长期发展至关重要的固本培元的政策措施则乏人问津。

我们很高兴地看到,这次珠海所出台的系列政策措施,大多是围绕如何提升珠海产业发展的内生动力及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来展开,其立脚点是珠海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而且政策的系统性和延续性较强,增加了政策取得良好功效的概率。

另一个笔者所关注的问题是政策评价机制是否已经建立。在西方发达国家,其地方政府出台一项政策之前,通常需要做政策效果的评估。以美国为例,州政府要出台一项影响公共利益分配的政策,需要由州议会专门聘请经济、金融和财政专家对这项政策进行评估,包括对已经出台相关政策的州的实际情况与本州的社会经济情况进行对比研究,推论出若本政策在本州实行,将带来何种社会影响,以及本州应该采取何种措施来应对相关的社会影响,研究的结果会提交给州议会进行参考,并作为是否表决通过一项政策的重要依据。

地方政府主导政策制订和颁布的全过程,其好处是政策颁布的效率很高,但是缺陷在于,由于缺乏足够充分的科学论证、民意咨询和受影响企业的参与,所颁布的政策措施往往虎头蛇尾,要么企业和民众因不了解政策出台的背景和缘由而无法对政策措施作出积极的回应,要么企业和民众不认同政府所声称的政策功效而以沉默来应对,无论是哪种情形,都难免对政策推行的成效打了折扣。

反观这次珠海市密集出台的一系列产业政策措施,无论是总部经济政策,还是“扶优扶强”政策,良苦用心无可置疑。但珠海或许仍然面临一些需要解决的细节问题,如何将相对主观、宏观、抽象的判断转化为相对客观的指标来进行衡量,这对于珠海市的系列产业政策得以贯彻落实是至关重要的。因此,我建议,在珠海市推出系列产业扶持政策的同时,应该结合“清政策”行动,尽快建立产业扶持政策成效的评价机制,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珠海市产业扶持政策体系。

(作者系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政税务系主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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