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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南沙将率先试水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 官员申报抽查比例拟定15%(节选)

稿件来源:南方都市报2013-03-21第A06版 作者:刘其劲 编辑:金凤 发布日期:2013-03-21 阅读量:

广州市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将在南沙率先试水。昨日,广州市纪委定期新闻发布会透露,初步拟定,按照15%的比例抽查核实有关重大事项申报情况。而对于此前“全国两会后启动试点”的说法,广州市纪委回应将按照中央、省部署稳步推进。

焦点1

抽查比例15%高还是低?

穗纪委:太高工作量大,太低无震慑作用

对于15%抽查核实比例的设定,昨日广州市纪委新闻发言人梅河清表示,目前该比例只是初步拟定,主要是考虑到,如果比例设定太高,抽查核实的工作太大,以纪检部门的人力难以承担;如果比例设定太低,则起不到震慑作用。目前广州提出的抽查核实比例,要等国家、省的比例数据公布后,再参考确定。

[专家观点]

要分类、分层次确定比例

中国人民大学廉政研究中心主任毛昭辉表示,15%是高是低要看试点范围,对一个省来说,这个比例可以。但对一个区来说,则偏小了一点。“要分类抽查,分层次,比例不同,不要一刀切。”毛昭辉表示,比如对“一把手”,应该100%抽查;对重要部门和关键岗位,50%抽查;而对一般部门,则可按20%—30%抽查。“重要部门承担重要的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应该全部公示。”毛昭辉还指出,抽查核实过程要公开透明,比如15%是怎么抽的,涉及哪些人。而且信息要多渠道公布,不单单在政府网站,而且试点不能无限进行下去,要扩大范围。

30%较合适,三年可查遍

中山大学政务学院副院长、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员倪星认为,中纪委二次全会提到要抽查,但是没有提出比例,南沙第一个提出抽查比例。“但是,这个比例显得太小,从目前官员5年一任期来看,如果按15%抽查,到退了,都没有抽查到。”“30%比较合适,3年左右就可以全部查一遍。”

焦点2

如何确保申报真实性?

[专家观点]

虚假申报应加重处罚

中国人民大学廉政研究中心主任毛昭辉指出,虚假申报是很大概率的事件。而广州目前对申报不当的处理方法显得不够严厉,应该加重虚假申报的法律后果。

对广州提出的“调整工作岗位”的处罚,毛昭辉认为空间非常大,弹性也很大。他认为,官员会权衡如实申报与虚假申报的后果,如果如实申报,他可能会获受贿罪或其他罪名,但是如果虚假申报,抽查比例只有15%,而且处罚只是免职,那他无疑会选择虚假申报。然后,对违法所得部分应该没收。

中山大学政务学院副院长、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员倪星也直言:“广州市对谎报、瞒报、不实申报的处罚方法显得很空洞。”他认为,如果核查不实,只要判断“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然后移交司法即可。

应建立联网查询系统

具体到抽查环节,倪星指出,抽查要靠技术手段,目前信息碎片化,如查房产要到房产系统,查证券要到证券公司,查财产要到人民银行。他建议建立联网查询系统。据悉,目前广州市正在开发相关系统,房产系统已向市纪委开放。

“如果抽查,要到人民银行、证券公司、出入境等系统,但这些只有立案的情况下才有可能查到,所以我不明白南沙区将怎么审查?”倪星认为,其实从理论上讲这个难题很容易解决,就是要求申报人提供证明,如到人民银行的检查系统输入自己的身份证号,那么多少存款就会显示,证券公司同理,交这个证明即可。

毛昭辉还指出,抽查核实不能只靠纪检机关,而是要申报结果对社会公示,让民众质疑,通过民众向纪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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