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公益周刊(以下简称“南都”):国家将放开行业协会商会类等四类社会组织的登记。你如何评价这项政策的意义?
朱健刚(以下简称“朱”):开放登记本身并不是什么新鲜事物。在深圳、广州、北京、上海等地都先行开展地方实验,去年,广东更是有八类社会组织全面落实降低登记门槛。
发改委发布这一消息的重要意义在于,它是从国务院的层面为社会组织正名,体现了官民逐步形成共识,以及制度环境的不断改善。这表明,政府也期待社会组织未来可以更好地担当社会建设的主体角色。尤为引人关注的是,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的开放登记,此类组织相对而言具有更多的民间色彩。有学者将其视为公民公益的持续发酵后,公民社会悄然形成的标志之一;也有人对此持审慎乐观态度;还有人担心在实际注册时会不会另有额外条款制约;更有人呼唤有效监管,以引导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南都:对于民间组织而言,应该如何应对这项政策以及接下来的挑战?
朱:坦白说,这些社会组织如何发展,将取决于他们在被正名之后有着怎样的策略和实力。最需要警惕的,是重蹈前些年社工机构注册飞速发展继而又沦为“二政府”的覆辙。有些地方政府为了扶持社工机构的成长,支付每个新开设的机构数十万元的补贴,在经济利益的刺激下不少新兴的社工组织如雨后春笋般兴起。但其中相当多的机构缺乏素质过硬的专业人才,同时又因为过于依赖政府的资金而放弃了自身的坚持。现在,社会组织们应该避免出现这样的情况。
一个出色的社会组织首要任务是要保持其民间性,一个前提是筹措资金的多元化。除了常见的政府购买之外,还要善于利用跟基金会合作开展项目、通过企业购买服务、自筹项目等机会。与此同时,社会组织在业务能力上要坚持走专业化与规范化的道路,把自己打造得更具实力。
相似的社会组织之间也应学习如何相互支持共同发展,形成联盟式的合作平台。这样可以减少每个组织单打独斗的交易成本,规避垄断风险,同时又促进合理竞争,以保持创新动力。更重要的是,社会组织还需要积极探索如何有效地与政府、企业和社区合作解决社会问题,因为跨界合作是当前社会组织发展所必须具备的关键能力。
南都:这次放开登记的不包括政治法律类、宗教类等社会组织以及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华开设代表机构。有人认为,目前放开这些组织登记的社会条件尚不成熟,你怎么看?
朱:在一些地方应该已经成熟,比如珠三角地区,尤其是境外非政府组织的在华开设代表机构。不简化登记程序,鼓励他们注册,不便于管理,也无助于社会的进一步改革开放。
南都:在当下,社会建设仍处于摸索阶段。为了促成更为扎实的改革,我们还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朱:社会改革要特别和社会开放结合起来,社会改革还要更多关注基层民主,地方自治,言路开放以及公民文化的培育,这些结合起来才能真正推动社会改革。
南都:你对广东社会组织的发展有何建议?
朱:加强枢纽型组织建设,允许劳工服务组织能够全面登记注册,化解劳资矛盾,引入全国乃至世界的知名社会组织进入广东,带动广东建设,广东可以成为中国社会组织发育的总部。
南都:社会组织开放注册,广东一直走在改革前沿,对于全国,是否有一些值得借鉴的经验?
朱:知名N G O的引入可以帮助广东提升社会建设的影响力,广东需要一些有全国影响的社会组织和公益领袖。广东的经验在于党政一把手重视,降低登记门槛,扩大购买服务领域,基金会登记权下放,大力建设社会组织培育基地,扩大公募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