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一步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与创新发展?如何进一步提高广东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化水平?如何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近日,省法学会组织多名专家接受南方日报记者专访。
广东省法学会港澳基本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郭天武:
建立完善大湾区法治合作机制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在国家发展大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当前,大湾区在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哪些进展?接下来将如何发力?广东省法学会港澳基本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郭天武表示,粤港澳三地目前在多领域探索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市场一体化水平不断提升。未来还需建立完善大湾区法治合作机制,探索完善大湾区市场规则运行体系立法,构建跨境法律服务体系等,为大湾区发展提供新动能。
南方日报:如何理解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与创新发展的关系?
郭天武: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一方面,粤港澳大湾区作为中国经济内循环与外循环的对接区,加快大湾区法治建设是粤港澳大湾区战略定位的内在要求。另一方面,一直以来,制度规则的差异是制约粤港澳三地融合发展的障碍之一。在法治层面探索粤港澳大湾区合作,保持制度先行,能确保粤港澳大湾区的创新发展“有法可依”,充分发挥大湾区市场互联互通、生产要素自由流动优势,将“制度之异”变成“制度之利”,进一步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发展。
南方日报:在您看来,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目前取得了哪些积极进展?
郭天武:在顶层设计方面,中央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顶层设计、政策创新等为大湾区法治建设提供了重要指引和支撑。从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开始,粤港澳三地便在多领域开始探索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取得丰硕成果。
在营商环境方面,粤港澳大湾区不断完善市场准入、市场运行、市场退出规制,提升大湾区市场一体化水平。在CEPA框架下探索对港澳实施更短的负面清单,基本实现与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依托“数字政府”平台,珠三角实现港澳企业商事登记“一网通办”等。
在法律服务方面,随着粤港澳大湾区与境外商事交流更紧密更频繁,湾区内正不断提升法律事务对外开放水平,包括建立域外法查明平台、提供跨境公证法律服务、设立粤港(粤澳)联营律所、完善跨境商事纠纷多元解决机制等。
在科技创新规则方面,粤港澳大湾区正积极探索建立创新激励机制,不断加强湾区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率,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解决企业创新创业前期信息不通、资金短缺等问题。如深圳发行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规模居全国首位。
南方日报:在探寻支撑大湾区创新发展法治路径方面,您有哪些建议?
郭天武:建议建立完善以“四共”为基础的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合作机制,打破粤港澳大湾区内“三个关税区和三种法律制度”的壁垒,为内地和港澳深度合作提供“湾区经验”。
第一个“共”是“共同”,即探索打造大湾区市场“一体化”。要从市场准入、市场运营和退出市场三方面着手,探索完善大湾区市场规则运行体系立法。
第二个“共”是“共通”,即构建粤港澳大湾区跨境法律服务体系。具体建议包括,构建“一站式”国际法律服务中心,制定跨境商事纠纷调解、仲裁规则,逐步开放港澳律师在内地执业范围等。
第三个“共”是“共享”,即建立粤港澳大湾区共享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激励机制。一方面,可以利用大数据技术建立湾区知识产权信息共享机制。另一方面,可以运用特区立法权,制定与港澳对接的保护知识产权相关法规。
第四个“共”是“共治”,即探索粤港澳大湾区社会治理交流合作。包括完善粤港澳大湾区的社会保障跨境共享机制、推进粤港澳职业资格互认等。
广东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会长、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关永红:
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化水平 更好实现创新驱动发展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如何进一步提高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广东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会长、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关永红建议,应当根据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状况、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国家战略实施的需要,适时制定相关知识产权保护地方性法规。
南方日报:如何看待法治建设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意义?
关永红:根据国际、国内的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建设与实践经验,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制度与实施严格的知识产权司法、行政保护,可以创造良好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环境,实现经济社会基于创新驱动的高质量发展。特别在知识经济、数字经济时代,只有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工作的法治化水平,才能更好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广东省委也印发了《法治广东建设规划(2021—2025年)》,进一步为广东知识产权法治建设指明了方向。
南方日报:在您看来,我省在知识产权法治建设方面有哪些好做法?
关永红:广东是创新强省,也是知识产权法治建设强省。“十三五”以来,我省知识产权保护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机构体制改革后由市场监管局统一管理专利、商标、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商业秘密等,建立了专利、商标等综合行政执法机制,知识产权保护的效率、质量明显提高。
在法律制度建设方面,制定出台了《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等规范性文件。在司法保护方面,我省设立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深圳知识产权法庭、广州互联网法院,率先出台审理标准必要专利、网络游戏纠纷案件审判指引,强化惩罚性赔偿责任适用等。我省公安机关还深入开展“八大专项行动”以及“昆仑”“蓝剑”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犯罪行为。
在行政保护方面,我省开展一系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探索实施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权限下放,推动建立行政技术调查官制度,不断完善行政案件自由裁量规则等。在社会多元保护方面,我省成立多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援助中心等机构,同时建立起在全国领先并具有可复制价值的展会知识产权保护、重点产业与重点领域知识产权纠纷处理机制,建设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和珠澳跨境仲裁合作平台。
南方日报:如何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更有力法治保障?
关永红:广东知识产权法治建设的基础和核心在于贯彻落实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重点是推动知识产权禁令制度、惩罚性赔偿制度、技术调查官制度、转化利用制度、代理服务制度等的全面有效实施。同时,必须根据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状况,以及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国家战略实施的需要,适时制定相关地方性法规。
广东知识产权法治建设的另一条主线是要不断强化知识产权司法、行政保护衔接。在司法保护方面,要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审判功能,进一步破解赔偿少、举证难、周期长、同案不同判等难题。公安机关要充实力量不断加大对各类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检察机关要积极探索建立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四检合一”机制。在行政执法方面,要充分发挥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后综合执法的作用,进一步理顺执法机制,完善行政案件查处程序等。
在社会多元共治方面,要发挥好、利用好司法、行政、仲裁、人民调解、信用约束等方式,制定出台知识产权仲裁规则、人民调解规则、失信行为公开及联合惩戒规则等,为知识产权纠纷化解提供多元解决方式。
广东省法学会研究基地——中山大学司法体制改革研究中心秘书长巢志雄、研究员张东妮: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不断增强司法公信力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关键举措。广东省法学会研究基地——中山大学司法体制改革研究中心秘书长巢志雄、研究员张东妮认为,近年来广东扎实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打造了一批立得住、叫得响的广东司改品牌。下来,广东应通过健全诉讼制度机制、推动“智慧法院”“互联网司法”建设等,为广东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法治保障。
南方日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有何重要意义?
巢志雄、张东妮:从国家和社会层面来看,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有利于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有利于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有利于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人民群众需求层面来看,必须加快司法体制改革步伐,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和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期待。从党的领导层面来看,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保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有利于确保我国司法体制的政治优势。从广东省层面来看,在党中央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立足新起点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广东开创改革开放新局面的题中之义,是广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的坚实保障。
南方日报:在您看来,广东近年来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方面有哪些好做法?
巢志雄、张东妮:一是坚持谋定后动,试点先行。在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广东作为全国首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之一,坚持全面部署任务,整体联动推进改革。如在全国率先出台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党委政法委机构改革,及时召开全省政法领域改革推进会等。
二是抓住主要矛盾,攻坚克难。广东牢牢抓住司法责任制改革这一“牛鼻子”,积极谋划开展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日益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运行机制。如在员额管理上,率先实行以案定员、全省统筹,定期开展法官入额选拔、退额补任,实现人案员额科学匹配。
三是完善监督机制,抓铁有痕。如在深化公安机关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方面,深化公安机关受立案和刑事案件“两统一”机制改革,全力推进执法办案智慧平台建设,实现执法全流程记录,助推公安执法规范化。在司法公开方面,建立司法白皮书常态化发布机制,深入推进庭审直播、执行信息公开、审判流程公开,司法透明度指数全国领先。
四是改革诉讼制度,切中肯綮。在刑事诉讼方面,制定出台《广东省刑事案件基本证据指引(试行)》,切实将审判机关审查和认定证据标准贯穿刑事诉讼环节始终。在民事诉讼方面,积极破解案多人少、“执行难”等突出问题,深入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等。在公益诉讼方面,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完善办案机制、不断提升公益诉讼办案效能。在疫情防控层面,建立常态化依法防疫机制,涉疫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执,引导涉疫纠纷协商化解,帮助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
南方日报:接下来广东如何进一步发力?
巢志雄、张东妮:一是要把不断提升司法质效、增强司法公信力作为司法体制改革的永恒主题,压紧压实各级审判人员司法责任链条。二是积极发挥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法治领域改革的引领作用,全面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优越性。三是健全诉讼制度机制,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总结推广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经验。四是借力“智慧法院”和“互联网司法”建设双引擎,打造司法数字化、智能化品牌。
原标题:广东省法学会专家围绕法治建设、知识产权保护、司法体制改革等积极建言:守护平安促发展 厉行法治惠民生
原文链接:https://epaper.southcn.com/nfdaily/html/202205/25/content_100195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