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正式对外发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提出要科学降碳、精准降碳,高质量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强化绿色低碳发展导向和任务要求,统筹有序推进各地区碳达峰、碳中和。
中山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中国系统工程学会生态环境系统工程专委会副秘书长陈绍晴表示,对于不同的能源、产业和区域,做到精准、科学降碳十分重要。广东应当基于不同区域的发展特征,出台精细化措施,实施差异化低碳转型策略。
各地降碳可以“同向而不同步”
南方日报:应如何理解《实施意见》提到的“科学降碳”“精准降碳”?
陈绍晴:“科学”主要表现在,《实施意见》提出了诸多契合广东实际的制度安排,很好地处理了碳减排过程中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促进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有机结合,调动更多市场力量参与碳减排,有助于积累形成科学、高效、低成本降碳的广东经验。
“精准”主要体现在,《实施意见》提出持续优化重大基础设施、重大生产力和公共资源布局,构建有利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立足广东产业特色,提出加快发展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绿色低碳产业等具体措施。《实施意见》充分考虑了广东的优势与短板,有针对性地探明“路径”和开出“药方”,体现了“精准施策”的特点。
南方日报:广东各地应如何做到既因地制宜又统筹兼顾?
陈绍晴:广东的珠三角地区和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的经济规模和产业发展相差较大。一个重要原因是,各地工业化发展处于不同阶段,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资源禀赋存在较大差异。这一特征决定了广东各地市不能采取完全同步的碳达峰实施路径,而是应找准经济社会发展与碳减排的平衡点,制定出差异化的区域减排策略,使得各地在迈向“双碳”目标过程中“同向而不同步”,稳步降碳。
广东应立足“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分区域实施差异化碳达峰策略。对于珠三角核心区,应注重结构性减碳和制度性减碳,借助产业结构升级、能源结构转型和消费模式脱碳率先撬动碳达峰、碳中和。鼓励核心区率先发展低碳零碳负碳新产业,在零碳技术、零碳产业、零碳社区等方面作出示范,在创新型减排机制和制度上“先行先试”。
对于沿海经济带东西两翼,应主要依托技术减碳,促进产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大力研发风电、光电等新能源技术,推广节能减排降碳协同增效方法,以减少经济规模扩张带来的碳排放刚性和惯性增长。
对于北部生态发展区,应重点布局绿色生态产业,加快碳汇产业发展和林业碳普惠机制推广,结合“乡村振兴”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开发各类绿色低碳产品,将其打造成为全省乃至全国绿色低碳消费的重要供给地。
为转型企业提供绿色激励
南方日报:引导高能耗传统产业绿色升级是实现“双碳”目标的重点和难点,广东应如何推进?
陈绍晴:传统产业普遍存在生产规模较小、工艺设备较落后、产品附加值较低等缺点,抵御市场风险能力较弱,低碳转型的局限性尤为明显。
广东应一体化推进传统产业做优做强与低碳化转型,出台精细化措施对相关市场主体予以引导,形成节能、提效和减排多赢的局面。一方面,从供给侧发力,鼓励企业在产品设计、原材料选择、生产工艺、生产过程和回收等环节实现绿色化、循环化、数字化和集约化。另一方面,从消费侧发力,建立健全绿色低碳产业评估体系和产品标准体系,出台绿色低碳消费的激励政策,培育和扩大传统产业绿色低碳产品的市场需求,以终端消费结构的转型升级为传统产业的转型提供内生动力,从而牵引传统产业实现绿色低碳转型。
南方日报:在这过程中,广东应如何更好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陈绍晴:市场机制具有灵活性强、经济性高和低管理成本等优势。《实施意见》提出的深化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积极争取碳排放交易外汇试点等典型市场机制不仅可以助力实现既定减排目标,还可以给企业绿色转型提供持续的经济激励,有助于让企业自主处理好发展扩容和减排约束之间的关系,给企业提供多样化的减排策略选择,从而促进全社会低成本减排。
广东市场经济发育早、市场成熟程度高、营商环境良好,为更大程度发挥市场机制在“双碳”目标实现中的重要作用,广东可从三个方面发力:一是进一步完善维护市场运行的各类法规制度,给市场力量提供更多、更完善的制度性保障;二是健全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环境价值和减排成本的碳价格形成机制,给市场释放相对明确的“价格信号”;三是鼓励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创新发展绿色金融,丰富多元化市场体系,为社会资本进入碳减排领域创造更多的机会。
“先立后破”确保能源结构安全转型
南方日报:广东应如何兼顾能源安全与低碳转型?
陈绍晴:广东是经济和人口大省,同时也是能源消费大省,推进能源结构低碳化转型对广东乃至全国实现“双碳”目标都有重要意义。广东以化石能源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在短期内难以根本改变,但大力增加清洁能源的比例势必成为广东兼顾能源供应稳定与低碳转型的趋势。对此,《实施意见》立足广东能源利用实际,提出一系列扩大清洁能源使用规模的实质性举措,特别是强调,在新能源安全可靠替代基础上推动传统能源逐步退出。
未来,广东兼顾能源供应稳定与低碳转型的关键仍在于大力发展适合本省资源禀赋特征的清洁能源,注重清洁能源替代的推进节奏,同时增加省外电力调入中可再生能源的比例,坚持“先立后破”,在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同时,实现能源结构的平稳转型、安全转型、低成本转型。
南方日报:如期实现“双碳”目标,将给广东社会经济发展带来哪些新的发展空间?
陈绍晴:推动实现“双碳”目标不仅将加快高耗能、高排放等产业去产能和重组整合步伐,更会吸引资金投向绿色低碳能源、技术和产业等领域,为绿色低碳能源产业发展创造巨大的市场空间和发展机遇。《实施意见》立足广东自身产业优势,提出研发低碳零碳负碳新材料、新技术、新装备,加强新能源、工业节能降碳、绿色建筑、新能源汽车、生态系统碳汇、资源循环利用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不仅将为广东碳达峰目标实现提供坚实的产业支撑,同时也将培育一批具有广东地域特色的绿色低碳产业,可以为广东经济高质量发展开辟新空间、培育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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