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答特殊人群(甲状腺疾病患者、糖尿病患者、肿瘤患者、慢性肾脏病患者、风湿免疫病患者、器官移植受者、血液肿瘤患者、儿童免疫抑制个体等)对疫苗接种的常见问题,信息时报联合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15位专家推出“特殊人群新冠疫苗接种”系列科普。本期将为恶性肿瘤患者给出新冠疫苗接种建议。
恶性肿瘤患者应否接种新冠疫苗?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肿瘤科副主任医师龙健婷介绍,恶性肿瘤患者由于年龄大、并发症多、各种抗肿瘤治疗导致免疫功能抑制等原因,感染风险更大,严重不良事件发生率相对更高。
综合国家卫健委发布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及《恶性肿瘤患者新冠疫苗接种的专家意见》,基本观点是可以打,必须打,尽快打。经肿瘤专科医生综合评估患者身体状态、免疫功能及病情后,应鼓励患者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建议足量、足疗程、按照推荐剂量和剂次完成。
恶性肿瘤患者接种疫苗是否安全?
龙健婷表示,恶性肿瘤患者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安全的,优先灭活疫苗或重组亚单位疫苗。
从目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安全性大数据来看,肿瘤患者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常见不良反应的类型和程度与非肿瘤人群相似。由于恶性肿瘤患者属于免疫功能受损人群,根据既往同类型疫苗的安全性特点,建议恶性肿瘤患者接种灭活疫苗或重组亚单位疫苗。
恶性肿瘤患者如何选择接种时机?
1.恶性肿瘤需要接受手术的患者:建议手术后一个月,身体状态康复后接种。处于围手术期(术前1周至术后1个月)的,不建议接种,应等待术后恢复,排除相关禁忌后再接种;
2.恶性肿瘤需要接受放疗的患者:放疗会导致机体免疫功能下降,建议放疗全疗程完成后再接种。现阶段放疗与疫苗接种相关数据尚不充分,应结合新冠病毒感染风险和患者意愿,在排除新冠病毒疫苗相关禁忌证后,也可考虑在放疗期间接种;
3.恶性肿瘤需要接受化疗的患者:化疗会导致免疫功能受损,建议结合新冠病毒感染风险、患者意愿、化疗的疗程数,由肿瘤专科医生与患者共同决定接种时机,如辅助化疗在全疗程结束至少一个月后可考虑接种;长期化疗病人在病情稳定的维持治疗阶段,可考虑在化疗前2周或化疗结束后1~2周接种;
4.恶性肿瘤需要接受内分泌及靶向治疗的患者:内分泌及靶向治疗不良反应小,疗程普遍较长,可经肿瘤专科医生评估后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新型靶向药物或抗体与新冠疫苗之间的交互作用尚不明确,因此要特别注意接种期间的安全管理,避免不良反应叠加的可能;
5.恶性肿瘤需要接受免疫检查点抑制剂治疗的患者:免疫检查点抑制剂可能并不影响新冠疫苗的保护效力,但其长期安全性有待进一步观察;
6.正在参加临床试验的恶性肿瘤患者:并非所有参与临床试验的患者都适合接种新冠疫苗,建议根据临床试验的具体方案来决定患者是否可以接种,或可与发起单位或牵头专家讨论疫苗接种事宜。
哪些患者不建议或者应暂缓接种?
1.处于疾病快速进展、病情未有效控制的患者;2.正在接受抗B细胞治疗如CD20单抗、CD19/CD3等双靶向药物或BTK抑制剂维持治疗或结束治疗不满6个月的患者;3.正在接受强化疗方案或免疫抑制剂(如抗胸腺细胞球蛋白、阿伦单抗、钙调抑制剂、中大剂量糖皮质激素等)治疗中的患者,或停用免疫抑制剂未满6个月的患者;4.中性粒细胞计数<1.0×109/L、血小板计数<50×109/L的患者;5.EB病毒活动性感染、血栓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凝血功能障碍等相关的血液病患者;6.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3个月内、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或CAR-T(嵌合抗原受体T细胞免疫疗法)细胞治疗6个月内的患者,或存在Ⅱ~Ⅳ度或难治性急性GVHD(移植物抗宿主病)或广泛性慢性GVHD的患者;7.存在《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描述的疫苗接种禁忌证的患者。
原标题:恶性肿瘤患者是否需要接种新冠疫苗?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专家给出接种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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