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为提前营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良好氛围,7月底,学校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联合策划了“榜样的力量”征稿活动。该活动得到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积极响应和大力支持,我们收到的征文围绕深刻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歌颂党的丰功伟绩,抒发对党的热爱之情,展现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以实际行动践行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真心对师生负责、热心为师生服务的敬业精神以及埋头苦干、真抓实干的自觉行动。
聂立泽同志,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为法学院教工第一支部党员、支部书记。
聂立泽教授近照
一、爱岗敬业,言传身教,把思想政治教育寓于专业课堂教学
聂立泽同志在教学工作中,认真备课,精心讲课。本科教学坚持理论与实践并重,探索改进教学方式,总结出“联系案例”、“联系法条”、“联系法考”的“三联系”教学模式与方法,充分发挥学生参与课堂互动式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研究生教学密切联系前沿理论与司法实践,及时让学生了解我国最新刑法立法变革的精神、背景及立法动态,通过专题研讨等方式,引导学生学会查阅文献资料、独立思考与发现问题、概括与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引导学生利用“比较法”,学习借鉴域外有关立法理论,开阔视野,全面了解与把握相关问题,奠定扎实的理论基础,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最终掌握解决我国实务问题的基本思路、方法与技巧。
同时,在课堂上他注重加强引导与培育学生的政治修养,自始至终把思想教育寓于专业课教学中,帮助学生自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法治信仰和法治理念,领会法治思维与法治逻辑,为学生服务社会打下坚实基础。在授课之余,聂立泽同志还热心解答学生问题。为帮助学生学习而撰写的博客及回答学生疑难问题,汇集成册约百万余言。
二、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把政治性、知识性、趣味性贯穿于法治宣讲
聂立泽同志积极发挥党员在法治宣传、普法教育及法治建设中的表率作用。2018年,他给全院学生党员作了题为“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关于反腐倡廉的新理念新举措”的辅导讲座。他积极响应法学会的号召,进行法制宣讲活动,如受清远政法委邀请,作题为“从典型刑事案例看法治思维与法治逻辑”的“双百”专题报告;受广州市法学会邀请,作“从《刑法修正案(九)》看中国法治建设”的“双百”专题报告;受东莞市法学会、中山市法学会邀请,对刑法修正案以及“扫黑除恶”中法律问题进行讲解。
聂立泽教授主讲“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暨“东莞法治论坛”刑法专场报告会
聂立泽同志还曾担任广东省委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团成员,先后在省司法厅、审计厅、统战部、韶关市委、深圳大学、汕头大学等单位进行20多次巡讲。在坚持党性原则的基础上,按照“政治性、理论性、趣味性”的方法精心备课和讲授,受到一致好评。其在担任众多司法机关专家咨询委员的过程中,积极参与各项研讨活动,进行疑难案件咨询、专题讲座及调研活动。工作之余,接受人民日报、广州日报、南方日报等媒体近百次采访,就立法、司法以及社会热点疑难问题,释法学理论,析犯罪成因,探防治对策,充分展示了法治宣传的正能量。
在这些社会服务工作中,聂立泽同志也进一步提高了政治觉悟与理论修养,并获得社会认可。2016年聂立泽同志被评为第二届“广东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
三、教研并重,传道授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融入中国法治
聂立泽同志除了每年足额完成教学工作量外,还积极开展各项科研活动,组织召开学术会议,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目前为止,他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出版个人专著5部,主编参编学术著作10余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等各类项目20余项,学术成果先后获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等省部级奖项。
在教学科研活动中,他主动把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等基本原理,巧妙运用到法学专业领域之中,提出了富有创新性的概念、观点及司法适用规则。如提出“浮动客体”的概念,用以科学解释抢劫罪既遂与未遂的判断标准问题,提出“辩证否定”规则,用以科学理解与处理行政违法与刑事违法之间的关系问题等,启发学生开阔思路,也受到各界的关注与好评。
作为一名有着30余年党龄的基层骨干教师,聂立泽同志在教学科研、教书育人及服务社会等各项工作与活动中,严以律己,爱岗敬业,踏踏实实,为党的教育事业和建设法治社会默默奉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