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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民法典回应人民所急所需所盼

稿件来源:广州日报 2020年06月11日 A9版 作者:张冬梅 编辑:赵现廷 发布日期:2020-06-22 阅读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它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具有里程碑意义。5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第二十次集体学习。6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发表重要文章《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为更好学习贯彻民法典,广州日报《理论周刊》特邀中山大学法学院于海涌教授对此进行分析解读。

于海涌 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山大学立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民法典草案立法建议(提交稿)》起草人,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广东省民商法学会常务副会长

广州日报《理论周刊》:如何认识民法典颁布与实施的重要意义?

于海涌:民法典是一部逻辑严密、结构严谨、体系完整的立法巨著。它的出台不是一蹴而就的,是我们国家长期坚持依法治国、注重法治建设的结果。

编纂民法典,是我们几代人的梦想。这次民法典的成功编纂,表明我国法治进程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必然会使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加完善。民法典将成为我们国家的民事基本法。以民法典为中心,并辅之以商法等民事特别法,逐步建立起完善的民商事法律制度,这对于我国市场经济的建设和我们的社会生活都将提供一个基本的遵循。同时,这也有助于司法审判和行政执法实践做到有法可依、良法善治。对民众来讲,民法典在编订纂修中也对原先不够健全的法律法规进行了修改、完善和补充,这也有利于对民事权利的保护。因此,从各方面看这部民法典的颁布实施都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广州日报《理论周刊》:这部民法典中,您主要关注到哪些亮点和创新之处?

于海涌:我认为民法典主要有五个鲜明的亮点。第一,它是我国立法时间最长的法律。我国曾在1954年、1962年、1979年和2001年先后四次启动民法典编纂工作,但因为条件不成熟,都没有成功。直至2020年5月民法典正式出台,前后历时66年,几代人念兹在兹的“民法典梦”终于实现了。第二,它是我国至今立法规模最大的法律。随着民法典将在2021年1月1日生效实施,民法通则、继承法、婚姻法、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和民法总则等9部法律将同时废止。也就是说,这次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在制定民法典的时候,其实是对10部法律同时进行“废、立、改”,可谓立法规模空前。第三,它是我国目前立法条文最多的一部法律。民法典全文共七编,计1260条,总计10万余字。第四,它是与人们社会生活关系最密切的法律。民法典是“社会生活百科全书”,与每个人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密切相连。第五,民法典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

民法典中有许多创新之处。确立物权的平等保护原则、增加土地经营权、明确禁止高利贷、增加离婚冷静期、明确夫妻共同债务等制度都是亮点。还有人格权独立成编也是一个非常突出的亮点。人格权独立成编不仅是科学的,也使民法典的体系更加完备。再比如居住权,原本是物权法中没有的制度,是在民法典编纂中新增加的用益物权种类,这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举措,也是保障住房制度,解决居住问题的良好制度设计。

广州日报《理论周刊》:民法典为何被称作中国“社会生活百科全书”?对民众而言,它的颁布实施将带来哪些影响?

于海涌:在我们的整个法律体系中,民法是与老百姓生活最密切的法律。将民法典称作“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是比较贴切的。民法典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每一个人“从摇篮到坟墓”的整个生命周期里,衣食住行、生产经营、婚丧嫁娶、生老病死等都与之有莫大的关系。比如,小孩子一出生,就有生命权和健康权,就受到人格权的保护;逐渐长大,成家立业、结婚生子,就会涉及婚姻家庭法;如果结婚前买房,这就会涉及物权法;而买房还需要银行贷款,这就涉及到合同法;等到年老过世,还会牵扯到继承法……凡此种种,民法典广泛应用于社会生活,其内容几乎都与老百姓息息相关。

民法典以立法回应人民群众所急、所需、所盼,带来的影响是全方位的。颁布实施民法典,对我们民事权利的确认和保护,对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都将起到重大作用。比如,在物权编中,就有老百姓非常关心的城市房屋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在70年期满后的续期问题。之前物权法虽有关于自动续期的规定,但比较模糊,民法典对续期缴费问题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指引,让我们把关注的重心进一步转移到未来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修改上。再如,在继承问题上,删除了公证遗嘱的优先效力规则,口头遗嘱、代书遗嘱、自书遗嘱、录音录像遗嘱等,只要真实合法有效,同样可以取代公证遗嘱,这能够最大限度地尊重并实现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愿。民法典对很多相关制度设计的修改、补充和完善,还体现在很多细节中。总体上说,民法典作为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相对以前的民事单行法而言,更加健全、更加明确、更加人性化,也更具有可操作性。

广州日报《理论周刊》: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对此,您有何建议?

于海涌:现在国内正在掀起学习和贯彻民法典的热潮,像我们这些民法学者,也在充满热情地四处去宣讲和普及民法典。民法典要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首先是要做好宣传普及工作,要让人民群众知道这部民法典的内容,只有知法懂法,才能守法用法。其次,司法机关必须理解好、施用好这部法典。民法典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最高法院应当对过去的民事和商事司法解释进行清理,并根据审判实践及时发布新的司法解释,配合民法典的实施。再次,最高立法机关也要加强民法典的立法解释工作。一部法典,无论在制定时考虑多么周全,设计多么完备,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生活的变化,仍会面临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这就需要立法机关加强立法解释,及时补充立法漏洞,让制度设计的内涵更清晰,外延更准确,不断加以更新完善。对我们这些学者来讲,当然还要加强对民法典的研究,通过深入研究,进一步提出建设性的立法建议,争取把民法典打造成中国甚至是世界的一部优秀民法典。

原文链接:https://gzdaily.dayoo.com/pc/html/2020-06/22/content_131563_70597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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