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是社会治理创新非常重要的主体,如何培育更多、更有能力的社会组织,这是中山社会治理创新可以进一步加大力度的地方。
让更多的社会组织成长起来,有能力承接政府职能与服务,成为公众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重要平台,这方面可以进一步深化、加大力度。具体而言,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不是简单的宣布成立几个组织,而是要让这些组织真的有能力成为社会的真正主体,能承接政府转移的职能。社会组织要发挥作用,不仅要有一定的数量,更要有一定的能力,有一定的资源和良好的治理结构等。在这个方面,政府须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充权、赋能,让它们真正成为政府的重要伙伴。
一般而言,社会组织缺少资金和资源。政府购买服务是为社会组织提供资源的一种方式,本人觉得还需探讨成立一些基金会,通过一些枢纽型或支持性的社会组织,帮助和引导其他社会组织的发展。中山整体来讲,社会比较富裕,民间资源比较多,要充分动员社会资本和民间资源参与社会建设与社会治理。这就可以考虑由政府牵头、民间社会配合,成立一些基金会,设立“种子基金”,自下而上推动社会组织的发展。另外,还可以考虑成立若干社会创新的资源中心,为社会组织和社会创新项目提供好的理念、好的方式、好的技能,以及必要的资源等。如顺德就成立了社会创新中心,推动社会组织发展。
在基层治理方面,稳定不是基层治理的最终目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满足公众的需要,保障公众的权益,增进民众福祉。从这个角度来讲,政府需要了解市民、村民的需要,及时满足他们的需求,而不是等到问题积累、矛盾激化时才有所行动。一句话,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最根本的目标还是满足民众的需要,保障人民的权利,而不是为了展示政府的政绩,不是应付上级部门的检查。基层社会治理创新要重视基层民众的利益表达和矛盾调处,要让公众有渠道和平台去表达他们的需求,并想办法及时回应这些需要。
中山的社会治理创新在某些方面走在全省的前列,但需要与时俱进,不断深化和完善。以积分入户为例,中山要将这个制度更加完善,使其更加契合外来人口的需要。过去,积分入户让人感到带有很强的“挑选性”,如同外国挑选移民一样,注重外来人口中的精英,主要是学历比较高的人。但这些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很难惠及普通的外来人口,而真正有入户和入学需要的,更多是普通外来务工人员。要进一步完善和优化这个制度。例如,改变以往用学历、技能等作为主要的衡量标准,改为用在本地居住和工作的时间长短来作为是否入户的主要准则,如此才能让更多的外来人员受惠。
中山需要探索多元化、多中心的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另外,有些地方在打造枢纽型社会组织方面也有一些经验,中山同样可以借鉴。中山的小榄商会在发挥社会组织公益慈善作用方面做出了很好表率。另外一个方面,就是进一步加大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力度。广州市政府现在投入了2-3亿元购买社工组织的社会服务。中山同样可以考虑加大社会工作发展的力度,用多种方式支持社会工作的发展,推进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的发展不宜简单地自上而下推行,更不宜一刀切,要有自下而上的视角,要根据每个社区的需要,发展对应的服务,如老年人多的社区就发展老年人服务。
中山的民间资源很多,在社会治理创新和社会服务提供方面,一定要注重调动民众的热情和积极性,要发挥群众在社会创新中的主体作用,不要搞成政府一头热、民间一头冷的局面。要把社会管理创新,看成是群众与政府共同的事业,政府推进社会治理创新不是为了政绩,不是为了可视性、能见度,最根本的目的是为了真正解决老百姓的问题,提升老百姓的福祉、促进社会的公平公正。社会创新这个东西不是作秀,不是搞运动,是一种需要持之以恒,逐步推进的工作,一定要善用民间资源,要依靠群众的力量。如此才能确保中山的社会创新、社会治理朝着稳定健康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