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港澳自貿區正在籌組,現階段申請仍未有定案。中山大學港澳珠江三角洲中心副主任林江引述廣東省省長朱小丹公開表示,除前海、橫琴、南沙,廣東還把白雲空港納入粵港澳自貿區範圍。林江認為自貿區已見框架,若獲中央批准,對港澳影響深遠,加上三地強調區域合作,“港澳元素”應為一大特色,有別上海的自貿區。
突出港澳元素
林江指出,前海作為深港現代服務業綜合示範區的試點,主打金融改革,推動人民幣資本項目下自由兌換先行先試;同時,橫琴很有條件成為以保稅區為基礎的自貿區、突出商品免稅待遇等,無論前海及橫琴均有“港澳元素”。南沙更重要,擁有八百平方公里的面積,與港澳同等距離,形成“珠三角幾何中心”。如此大面積的自貿區,發揮的作用有別前海及橫琴單獨發展。
作為綜合的自貿區,既可做到“商品貿易自由化”,若南沙商品免稅,屆時未必要到港澳買奶粉或名牌手袋,在自貿區內購買,這層面可考慮作為試驗。
其次是服務貿易,如醫療、教育、金融、物流、文化、訊息等,正好是港澳有特色、有優勢的領域。若粵港澳自貿區在服務業有進一步的合作空間,相信港澳完全有條件在區內發揮重要的角色。
第三是做到“投資貿易自由化”,即跨國公司在自貿區內投資,所遵從的法律完全與港澳相同,甚至港澳法官可在區內執業,這就是更高的層次。這些問題均以開放態度探討中,作為研究者的立場,不排除這些可能性,但能否實現,始終需等待批覆,且制度要進行創新試驗。
林江認為,粵港澳自貿區與上海的應有所不同,若兩者完全相同,將難突出粵港澳自貿區的特色。既然有區域和地緣上的因素,毗鄰港澳才是優勢,不妨把視野放得更廣、看得更遠,這是值得各界及學者探討的地方。
跳出CEPA框架
CEPA協議類似自貿區內容,到目前為止,CEPA運作十年,在“商品貿易自由化”方面較成功,如零關稅,但服務貿易似乎有些阻滯,原因在於港澳專業人才所指“大門開放,小門還關”,因涉及專業資格的問題,如律師資格受限於法律制度的差異,澳門律師到內地執業,倘不了解內地法律,如何執業?重新考牌亦未必考到。反而他認為可先跳出CEPA框架,從另一角度進行制度試驗,例如法律方面,跨國公司較相信澳門的法律,可作制度試驗探討,相信自貿區概念與CEPA制度會有分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