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事项。作为国务院批准的行政审批改革先行先试省份,广东已累计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2300多项,提出成为全国行政审批项目最少、行政效率最高、行政成本最低、行政过程最透明的先行区。
近年,广东改革最引人瞩目的亮点之一就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3月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胡春华主持省委常委会,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广东行政体制改革。
意欲再造体制竞争力的广东,日前开出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路线图。去年8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准广东省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先行先试。11月23日,《广东省“十二五”时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方案》印发。
改革获得各方肯定的同时,也引起深层次思考:如何防止被砍掉的行政审批事项出现复归?一些审批权下放转移后,怎样强化社会组织的功能,政府如何做好监管?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和深度解读。
放权不放松监管
做好后续衔接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缺位”、“不到位”
“行政审批放开后,必要的社会监管谁来管?政府该做什么?”
一些社会热心人士表示担忧,诸如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等。
“以环境监管为例,急需统一的环境监测和执法。工业污染归环保局、农业污染归农业厅、污水处理归建设厅、水管理归水利厅、海洋污染归海洋局、沙尘暴治理归林业厅——如此等等,责、权、利不统一,互相牵制,行政成本极高。”专家认为,政府对该管的还应该加强才好。近日,广东省召开的贯彻落实全省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工作督促会上,很多与会者都认为监管工作任重道远。
“不管是取消审批权限,还是下放、转移审批权限,都不能一减了之,放任自流,政府更应该做好后续衔接和监管工作。”一些接受记者采访的专家们表示,现代政府的管理职能,主要是宏观调控、市场监管与公共服务。据了解,广东接下来将切实加强监管,推动政府部门工作重心向制定规则和强化监管转移,管理方式由重审批、轻监管转为宽准入、严监管。
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副院长岳经纶建议,应该着重理顺政府部门间关系,积极探索决策、审批、监管相对分离又相互协调的新机制。如决策机构主要负责调研、政策制定、技术支持等活动,审批执行机构负责各类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便民服务的提供等,监管机构负责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协调、组织和后续监管等。
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李志红表示,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切实加强和改进政府监管,引导各部门尽快制订对取消、转移、下放等事项的后续监管措施和办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缺位”、“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