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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中山大学大一女生申请“水泥锥”信息公开

稿件来源:南方日报2013-05-31第GC04版 作者:张西陆 编辑:金凤 发布日期:2013-05-31 阅读量:

针对近日再次陷入舆论争议焦点的“广州天桥下的水泥锥”,主管部门市交委回应“如何处置水泥锥应该由区有关部门负责”一事,中山大学大一女学生朱晓珊,昨日正式向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提出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全市水泥锥的具体数量、管养单位、具体处理方案等信息。

朱晓珊向记者介绍她提出申请的缘由。她去年已从媒体报道中得知,广州天桥底一枚枚金字塔形的水泥小尖块遍布地面。今年初,市建委主任侯永铨已经明确表示,水泥锥确实不人性化,将对其进行改造,同时利用天桥下的空间建市政设施和绿化,逐步解决水泥锥的问题。

但时隔数月,媒体再度回访却发现,水泥锥仍在原地。对此,市建委再次回应:这不属于其管理范围,已转交“负责的职能部门”,但到底是哪些部门,市建委没说。到了5月28日晚上,“主管部门”市交委表态,在全市高架桥下空间利用没有出台统一规范之前,应由各区按实际情况对其进行利用,如何处置水泥锥也应该由区有关部门负责。

对于各部门的解释,朱晓珊提出了一连串的质疑:全市到底有多少水泥锥、分布在哪些地方?到底水泥锥的所有权归属于哪个部门?水泥锥立起来了,谁又是它的管养单位?有人说水泥锥的作用是防流浪汉寄居,也有人说不是,那么到底水泥锥这一公共设施的实际公共功能是什么?此前相关部门负责人曾承诺将逐步解决水泥锥问题,那么负责铲除水泥锥的政府单位是哪个部门?是否已制定了具体处理方案和处理日程?如果没有单位负责铲除工作,民间是否可以自行铲除?为此,广州市政府部门有义务对于公众的质疑予以信息公开。

东莞姑娘朱晓珊昨日与多位志同道合的同伴一起,前往大学城中大邮局用EMS快递方式将信息公开申请表寄送至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不能只围观埋怨,光这样什么都改变不了。去做,多多少少有机会改变”,朱晓珊说,之后她将通过查询快递单号的方式了解信件投递情况,按规定,收到信件15个工作日之内,相关部门须给予回复,“我期望能得到政府正面积极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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