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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学校所属企业治理体系 助力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

稿件来源:产业集团 作者:黄亮 编辑:吴立坚 审核:孙耀斌 发布日期:2025-01-07 阅读量:

2024年12月14日至15日,学校在深圳校区召开2024年秋季工作会议。校长高松院士作题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致中山大学建校100周年重要贺信精神,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的主旨报告,深刻阐述了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的内在要求,总结回顾了学校治理体系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探讨了如何推进治理体系改革,提升治理能力,促进学校事业高质量内涵式发展的思路与举措。

高校所属企业也随着我国教育事业发展而不断发展壮大。学校所属企业治理是大学治理密不可分的组成部分,是大学治理体系中重要一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等规定。教育部陆续出台《教育部关于加强直属高校所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建立长效机制 巩固直属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成果的意见》等,为健全完善学校所属企业治理体系提供了根本遵循。学校所属企业作为大学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聚焦主责主业,主动融入学校发展大局,多形式多举措做好服务保障工作,不断完善治理机制。

一、党委管总,强化所属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

加强党的领导。高校所属企业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把党的领导融入到公司治理各环节。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经理层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监事会依法行使检查、监督职责,各治理主体不缺位、不越位、不相互替代、不各自为政。落实“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企业党组织相关负责人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经理层,董事会和经理层成员符合条件党员可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组织任职。进入董事会、经理层的党组织相关负责人必须落实党组织决定。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者经理层作出决定。

二、明确责权,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要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从传统的“管人管事管资产”向“管资本”进行转变。建立清单制度,明确“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准确把握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定位,科学界定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的边界,实现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的转变,明晰所属企业股东会、董事会和经营班子的责权关系和审批审核清单。科学界定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的边界,企业依法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所属企业紧紧围绕学校三校区五校园实际格局和办学特点,聚焦大学服务、科技成果转化、出版传媒和非学历培训四个主要板块,谋划做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加强与学校的协同合作,做好学校科技成果与产业需求的对接,反哺支持学校科研活动,服务学校科学研究,推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

三、加强监管,健全完善所属企业内部控制体系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坚持权责法定,健全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制度,明晰权力边界,规范工作流程,强化权力制约”。所属企业严格依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应用指引等要求,健全完善所属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加强企业风险防控。通过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一方面系统梳理企业制度、流程、岗位,明确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和权力运行清单,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另一方面,将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嵌入到企业各个层级、各个流程、各个岗位,规范权力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充分发挥公司章程在公司治理中的基础作用,健全以公司章程为基础的企业制度体系,制定并完善“三重一大”、财务、人力资源、采购、合同管理等各类管理制度,推动企业制度建设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定期梳理分析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研究制定改进措施,确保各项制度有效执行。完善监督机制,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等规定要求,协同所属企业财会监督、审计监督、纪检监督,健全完善分工明确、协同配合的监督机制。

改革的号角已经吹响,这次学校秋季工作会作出了学校全面深化改革的总部署,发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动员,明确了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原则和路径,我们唯有立足本职岗位,聚焦主责主业,共同为推进学校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

(作者系产业集团总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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